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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11-09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24-07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
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及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华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认可,将

自首次增持之日(2024 年 6 月 3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
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

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详细
内容请见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
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收到电子集团、香港华晟出具的《关于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电子集团和香港华晟本次增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6 月 3 日至今,电子集团和香港华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342,550 股,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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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股本的 1.18%,其中增持 A 股股份 9,500,000 股,占 A 股比例为
0.76%,增持均价为 4.74 元/股;增持 B 股股份 8,842,550 股,占 B 股

比例为 2.91%,增持均价为 2.38 港元/股。本次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名称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
                    129,826,793     8.38%          0        129,826,793     8.38%
    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
                    122,694,246     7.92%      9,500,000    132,194,246     8.54%
  业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
                    188,496,430    12.17%      8,842,550    197,338,980    12.74%
       公司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
                    25,482,252      1.65%          0        25,482,252      1.65%
       公司

       合计         466,499,721    30.12%      18,342,550   484,842,271    31.30%


    注:“本次增持”指期间为 2024 年 6 月 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本次
增持前”指 2024 年 6 月 3 日前,“本次增持后”指 2024 年 11 月 8 日后。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本
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已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

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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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电子集团、香港华晟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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