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24-07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 8 号佛照大 厦 2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万山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 9 名董事、4 名监事、4 名高级管理人 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 1 —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3 人,代表股份 652,488,8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4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548,778,23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A 股 13,000,000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数 为 1,535,778,230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 代表股份 620,016,43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40.37%。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304 人,代表股份 32,472,37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的 2.11%。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 席 会 议 的 A 股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306 人 , 代 表 股 份 604,606,107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49.07%。(截至股 权登记日公司 A 股总股本为 1,245,104,992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 的股份数量 A 股 13,000,000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 股东大会享有 A 股表决权的总数为 1,232,104,992 股)。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597,678,914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48.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00 人,代表股份 6,927,193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56%。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47,882,705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5.7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 2 — 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22,337,520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7.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25,545,185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41%。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 304 人,代表股份 8,581,5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56%。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651,988,121 99.92% 273,091 0.04% 227,600 0.03% 1、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 A股 604,105,416 99.92% 273,091 0.05% 227,600 0.04% 计师事务所 B股 47,882,705 100.00% 0 0.00% 0 0.00% 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 8,080,896 94.17% 273,091 3.18% 227,600 2.65% 整体 652,000,956 99.93% 369,856 0.06% 118,000 0.02% 2、关于注销 回购股份并 A股 604,119,354 99.92% 368,753 0.06% 118,000 0.02% 减少注册资 B股 47,881,602 100.00% 1,103 0.00% 0 0.00% 本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 8,093,731 94.32% 369,856 4.31% 118,000 1.38% 整体 651,873,901 99.91% 321,191 0.05% 293,720 0.05% 3、关于选举 A股 604,031,126 99.90% 281,261 0.05% 293,720 0.05% 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B股 47,842,775 99.92% 39,930 0.08% 0 0.00% 中小投资者 7,966,676 92.83% 321,191 3.74% 293,720 3.42% 注:上述议案股东“同意”“反对”“弃权”比例相加不等于 100%者,系四 舍五入导致。 — 3 — 上述议案 1、3 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 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本次会议经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黄秋红、刘斯婷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斯婷、黄秋红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