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4-临39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6 月25 日(星期二)上午9 点,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洪江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见证律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欧龙律师、游广律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5 人,代表股份 361,579,77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3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 股份 359,109,2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7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 权代表共 18 人,代表股份 2,470,5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9%;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24 人,代表股份 16,105,9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266%;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7 人,代表股份 14,340,82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16%。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龙律师、 游广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详细表决情况如下表所 示: 序号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总股数 百分比 同 意 346,276,018 95.7675287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不同意 13,851,713 3.83088708% 弃 权 1,452,047 0.40158413% 同 意 802,162 4.98054070% 1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13,851,713 86.00385001% 弃 权 1,452,047 9.01560929% 同 意 756,879 5.27779370% 其中 B 股: 不同意 12,164,596 84.82495634% 弃 权 1,419,347 9.89724996% 同 意 361,166,544 99.88571429%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不同意 341,334 0.09440074% 弃 权 71,900 0.01988496% 同 意 15,692,688 97.43427293% 2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341,334 2.11930742% 弃 权 71,900 0.44641965% 同 意 13,932,388 97.15194847% 其中 B 股: 不同意 340,534 2.37457797% 弃 权 67,900 0.47347356% 同 意 361,165,144 99.8853271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不同意 342,734 0.09478793% 3 弃 权 71,900 0.01988496% 其中中小股东: 同 意 15,691,288 97.42558048% 不同意 342,734 2.12799987% 弃 权 71,900 0.44641965% 同 意 13,930,988 97.14218613% 其中 B 股: 不同意 341,934 2.38434031% 弃 权 67,900 0.47347356% 同 意 361,165,144 99.8853271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不同意 342,734 0.09478793% 弃 权 71,900 0.01988496% 同 意 15,691,288 97.42558048% 4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342,734 2.12799987% 弃 权 71,900 0.44641965% 同 意 13,930,988 97.14218613% 其中 B 股: 不同意 341,934 2.38434031% 弃 权 67,900 0.47347356% 同 意 361,166,544 99.88571429%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不同意 102,300 0.02829251% 弃 权 310,934 0.08599319% 同 意 15,692,688 97.43427293% 5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102,300 0.63517009% 弃 权 310,934 1.93055697% 同 意 13,932,388 97.15194847% 其中 B 股: 不同意 101,500 0.70776975% 弃 权 306,934 2.14028178%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欧龙、游广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