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乐普医疗: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19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4-063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分派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乐普转 2(债券代码:123108)
已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0,610,558 股。
    2 、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中 的 股 份 不 享有 利 润 分 配 权 利 。公 司 将 以 总 股 本
1,880,610,558 股扣减已回购股份 31,865,700 股后的股本 1,848,744,85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314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612,692,533.39 元(含税)。
    3、按照上述分红总额,以公司总股本 1,880,610,558 股折算后的分红比例
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57944 元,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
和计算公式如下: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257944 元/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的基本情况
   1、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经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乐
普转 2 部分转股而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由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 1,880,610,488 股增至 1,880,610,558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
十二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的规定,
按照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1,880,610,558 股扣减已回购股份 31,865,700 股后的股本 1,848,744,8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314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
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9826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 征 收 )。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总 额 为 612,692,533.39
(1,848,744,858 股*3.314100 元÷10 股)元(含税)。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628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314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6 日;
    除权除息日:2024 年 6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2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40
                                              蒲忠杰
  2     01*****138
  3     08*****133                 WP MEDICAL TECHNOLOGIES, INC
  4     08*****381                 北京厚德义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08*****133                 宁波厚德义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7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参考价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1,880,610,558 股折算后的分红比例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57944 元,
  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购
  的股份)×10 股= 612,692,533.39 元÷1,880,610,558 股×10 股= 3.257944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3.257944 元÷10
  股)÷(1+0)=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257944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
       咨询联系人:樊西
       咨询电话:010-80120622
       传真电话:010-8012077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3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