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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豆神:关于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24-03-22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ST豆神                公告编号:2024-012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告中对 2023 年
度业绩进行预计,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亏损
32,000.00 万元—38,00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亏损
30,800.00 万元—36,800.00 万元,营业收入区间为 90,000.00 万元—107,000.00 万
元,扣除后营业收入区间为 88,700.00 万元—105,70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区间为 8,400.00 万元—10,000.00 万元。
    (三)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1)预计净利润为正值:
                                   本报告期                                    是否进
      项目                                                       上年同期
                         原预计               最新预计                         行修正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2,000.00万元   盈利:2,870.00万元       亏损:
                                                                                是
  股东的净利润       —38,000.00万元       —3,430.00万元      68,693.26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30,800.00万元   亏损:40,650.00万元      亏损:
                                                                                是
  益后的净利润       —36,800.00万元       —48,650.00万元     65,008.17万元
                     90,000.00万元—       90,000.00万元—     101,337.11万
    营业收入                                                                    否
                     107,000.00万元        107,000.00万元           元
                     88,700.00万元—       88,700.00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99,801.02万元    否
                     105,700.00万元        105,700.00万元

    (2)预计期末净资产值为正
                                 本会计年度                            是否进
      项目                                                上年同期
                        原预计                最新预计                 行修正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400.00万元—     87,400.00万元—   -64,951.01
                                                                         是
  东的所有者权益     10,000.00万元      104,600.00万元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修正业绩预告已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针对业绩预告显示的重大差
异形成的原因及合理性,年审会计师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并保持独立性,本次
更正后的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预审计,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在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方
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公司2024年1月24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时,年报审计工作尚未全
面展开,随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深入,对公司重整收益的确认
时点与前次预告存在差异,经与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沟通和确认后,修正后确认
的重整收益约58,460.07万元,修正后非经常性损益预计约47,782.85万元。因此,
公司对之前预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进行修正。
    修正后的重整收益58,460.07万元,与2024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函》中的重整收益70,999.74万元,差异-12,539.67万元,主要
原因为2024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函》中计算重
整收益确认在2024年度,使用的股价为1.99元/股,经与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沟通
确认后,将重整收益确认在2023年度,使用2023年12月28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当
天的股票收盘价,股票价格为2.64元/股。其中股价变动差异金额(-11,926.26万
元)=[普通债权折股总数(26,083.44万股)-子公司普通债权折股数(7,735.35万
股)]*股价变动((1.99-2.64)元/股),剩余差异金额(-613.41万元)主要为修
正前后重整相关费用的变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修正前区间为亏损:32,000.00万元-38,000.00
万元,修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修正前区间为亏损区间为盈利:
2,870.00万元—3,430.00万元,两版区间变动为34,870.00万元- 41,430.00万元,主
要原因如下:
    (1)修正前未确认重整收益,修正后确认重整收益金额为58,460.07万元。
    (2)修正前业绩预告,对于重整债权人的债权金额认定存在不确定性,且
重整收益确认至2024年,公司认为该部分存在不确定性的债务应与确认重整收
益的时点保持一致,故将该部分收益及损失确认至2024年。由于公司对会计准
则的解读不充分,故对重整收益的会计处理进行更正,认为重整收益连同对应
的存在不确定性的债务以及重整收益均记入2023年,因此更正的业绩预告中对
于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影响包括了确认的重整收益金额以及因重整事项存在不
确定性的损失,影响金额约为17,000.00万元- 23,500.00万元。
    修正后的非经常损益约为47,782.85万元,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2023年
度业绩预告》非经常性损益约为-1,200.00万元,修正前后差异约为48,982.85万元,
主要原因为修正前的业绩预告未确认重整收益、修正后的业绩预告确认重整收益。
    2、与重整事项相关的会计分录及会计准则依据、重整收益的计算过程,以
及本次重整对2023、2024年度净资产、净利润的具体影响,详见以下描述。
(1)2023年度公司破产重整事项涉及的会计分录如下:
    2023年12月18日,北京一中院(2023)京01破3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
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期间,重整投资人的投资款已全部支付
至管理人银行账户,投资款总金额为109,674.63万元;
    2023年12月26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票已转增登记至管理人证券户;
    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京01破393号之一《民
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对投资人的证券过户登记。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2023年涉及的会计分录如下:
    ① 母公司收到投资人投资款且完成投资人的证券过户登记会计分录:
       借: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109,674.63万元
       贷:资本公积     109,674.63万元
    ② 母公司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会计分录:
       借:资本公积    119,828.80万元
       贷:股本    119,828.80万元
    ③ 母公司破产重整事项涉及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预计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等157,588.27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     1,087.62万元
         贷:资本公积       68,860.29万元
         贷:投资收益       87,640.35万元
    ④ 子公司债权被清偿会计分录
         借:投资收益     25,990.78万元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等   25,990.78万元
    ⑤ 母工公司与破产重整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投资收益     3,189.5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     3,189.50万元
    综上重整收益(58,460.07万元)=母公司单体重整收益(87,640.35万元)-清偿
子公司债权产生的收益(25,990.78万元)-重整费用(3,189.50万元)
破产重整事项及会计准则依据如下:
        ①《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条规定: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
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
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②《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一条规定:将债务转为权益工
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
确认。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
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二条规定: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
金融负债)。
    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四条规定: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企业应当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现
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⑤依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P407)的相关规
定 或解释:“如果公司已将需以现金清偿的债务对应的现金支付至管理人账
户,需清偿给债权人的股票也过户到管理人指定账户,可以视为存在确凿证据
表明司法 重整协议执行过程及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消除,确认为债务重组收
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投资款已经全额支付到管理人银
行账户,根据重整计划需清偿债权人的现金及股票也已经支付或者过户到管理
人账户或其指定的账户,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符合债务终止确认及破产重
整收益确认的条件。
    (2)重整收益的计算过程
    合并层面重整收益:
    以公司股票清偿债务产生债务重组收益=债务总额-现金偿还元)-债转股票
公允价值-清偿子公司债权产生的收益-破产重整相关费用。
    债务总额:重整管理人认定的普通债权总额157,588.27万元。
    现金偿还:根据《重整计划》偿还现金方式计算偿还金额为1,087.62万元。
    债转股票公允价值:普通债权扣除现金偿还部分,按照6元/股清偿折算的
股票数量为26,083.44万股,按照2023年12月28日收盘价2.64元/股,计算的债转
股票公允价值为68,860.29万元。
    清偿子公司债券产生的收益=子公司普通债权扣除现金偿还部分,按照6元/
股清偿折算的股票数量为7,735.35万股,清偿子公司债权产生的收益为7,735.35
万股*(6元/股-2.64元/股)= 25,990.78万元。
    破产重整相关费用:破产重整过程中的相关费用金额3,189.50万元。
    本次重整对各年度净资产、净利润的具体影响,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
计准则规定:
                                                             单位:万元
 年份                                  净资产影响            净利润影响
 2023年度                               219,763.16             58,460.07
 2024年度                                     0.00                  0.00


    本次重整对2023年净资产影响主要来自于收到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款以及重
整计划执行完毕债务清偿对净资产的影响。本次重整对2023年净利润的影响主
要来自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债务清偿对净利润的影响。上述相关会计处理均符
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3、本次业绩修正,主要是因为公司对于破产重整中涉及的法律流程、会计
准则对于重整债务清偿、计算破产重整收益以及确认重整收益的要求和条件,
在解读上存在差异。公司及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
表歉意。公司董事会已要求财务部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按时按要求完成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并根据规章制度拟对相关责任人财务总监张
瑛等给予相应处理。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今后的财务核算工作中审慎判断,提
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数据是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达成的沟通确认结果,具
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2020年至2022年
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
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
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交所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自2023年4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豆神”。
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10.3.10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0)。
    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
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
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
报告;(五)虽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
请未被审核同意。”的规定,如公司2023会计年度触及第10.3.10条第一款任一情
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若公司2023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触
及第10.3.10条第一款任一情形,且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情形已消除,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向深交所提交撤销风险警示申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