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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江: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4-06-04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ST 银江        公告编号:2024-048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10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公司及中介机构高度重视,对《关注函》提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
现将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重要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可用资金约 0.60 亿元,一年内到期有息银行融资负债规模约
为 14.75 亿元,其中 6 月份到期 1.80 亿元,7 月份到期 2.55 亿元,8 月份到期
1.89 亿元。公司尚未取得贷款银行同意续贷的书面承诺。
    2、公司目前被冻结资金合计 3.13 亿元,冻结涉诉事项合计诉请金额约
5.33 亿元;剔除浙商资管诉讼纠纷后,被冻结资金合计 1.96 亿元,冻结涉诉
事项合计诉请金额约 3.12 亿元。公司其他银行账户资金可能被进一步冻结。

    综上,如公司现金流进一步恶化,则公司将可能触发《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4 年修订)》规定的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详细说明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涉相关诉讼的原因和具体内容,截至
回函日是否被提起诉讼及最新进展,并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诉讼或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被执行情形,如是,请补充披露。
    公司回复:
    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30,725.72 万元,实际
被司法冻结 30,725.72 万元,公司基本户与一般户被冻结金额 542.44 万元,并
有部分银行账户存在轮候冻结情形。公司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资金情况如下:
     序号                   被冻结账户                   账户性质         实际冻结金额(万元)

      1               招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1,596.76

      2               浦东银行杭州保俶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3,338.25

      3               中信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1,745.27

      4              农业银行杭州解放路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2,342.81

      5              工商银行杭州庆春路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9,365.17

      6               兴业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12,337.46

      7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                   一般户                  0.00

      8               杭州银行杭州西城支行                 基本户                 289.75

      9              北京银行南京大光路支行                一般户                 227.34

      10              农业发展银行清镇支行                 一般户                  25.04

      11          南京银行未来科技城小微企业支行           一般户                  0.31

                                     合计                                        31,268.16

            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涉相关诉讼情况如下:
序
           原告      案由                           主要案情与诉讼进展情况
号
                                因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对其所持公司共计
       浙江浙        损害
                            27,813,840 股股票申请 办 理解 除限 售手 续, 同时 提 出诉 讼赔 偿请 求金 额
       商证券        股东
                            36,322,908.91 元(后变更诉讼请求将主张赔偿金额变更为 220,450,529.71
1      资产管        利益
                            元),并据此向法院申请对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募集资金因此实际被
       理有限        责任
                            冻结 11,707.98 万元。
         公司        纠纷
                                公司准备以损害公司利益为由起诉浙商资管及时任保荐机构浙商证券。
                                因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
       四川长
                            金、律师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合计 15,967,605.29 元,并据此向法院申
       虹佳华        买卖
                            请对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募集资金因此被冻结 1,596.76 万元。
2      数字技        合同
                                因本案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故本案经法院
       术有限        纠纷
                            裁定中止审理,待中止原因消除后再恢复审理。
         公司
                                公司已提起反诉。
                                因公司未完全支付工程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程结算
                     建设
       浙江富               款及利息共计 28,182,515.73 元,律师费 200,000 元、保全担保费 8514.75
                     工程
       成建设               元,并据此向法院申请对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募集资金因此被冻结
3                    施工
       集团有               2,838.25 万元。
                     合同
       限公司                   目前该案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
                     纠纷
                                公司已提起反诉。
       舟山市                   因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要求公司支付货款
       太平洋               4,844,00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据此向法院申请对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
       时代信        合同   施。公司募集资金因此被冻结 500 万元。
4
       息技术        纠纷       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调解书,并约定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有限公               日前支付货款 4,844,000 元、利息损失 200,000 元。
         司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履行上述调解协议支付义务。
                            因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原告到期借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返还
       杭州链          借款本金 19,400 万元及利息 457,479.45 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后原被告各方
       杭实业   借贷   达成和解协议。法院裁定公司支付 19,782.34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因此于
5
       有限公   纠纷   2024 年 5 月 31 日被司法划转合计 19,555.00 万元,公司一般户于 2024 年 5
         司            月 28 日因上述事项被冻结资金 227.34 万元,目前尚未执行金额 227.34 万
                       元。
                            因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原告借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其借
                借贷   款 1,3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2,256,763.89 元等,并据此向法院申请对公司采取
6      来兴贤
                纠纷   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募集资金因此被冻结 1,525.67 万元。
                            目前公司正积极寻求与对方和解。
                            因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原告到期借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
       东冠集
                借款   借款、逾期还款利息、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合计 52,476,174 元,并据此向法
7      团有限
                纠纷   院申请对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募集资金因此被冻结 5,247.62 万元。
         公司
                            目前公司正积极寻求与对方和解。
       兴业银               因公司逾期未归还原告借款等原因,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归还
                金融
       行股份          借款本金和利息暂计 167,954,555.56 元,支付律师费 176,000 元等,并据此
                借款
8      有限公          向法院申请对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募集资金实际被冻结 7,309.44 万
                合同
       司杭州          元。
                纠纷
         分行               目前公司正积极寻求与对方和解。
                            因公司未完全支付技术开发经费和报酬,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
       湖南艾
                       支付技术开发经费和报酬及滞纳金、律师费共计 1,259,572.63 元, 并据此向
       维禄科   合同
9                      法院申请对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基本户资金因此被冻结 79.67 万元。
       技有限   纠纷
                            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书,且公司已支付全部款项,公司基本户被冻结资金
         公司
                       预计将于近期解除冻结。
                            因公司未完全支付技术开发经费和报酬,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
       湖南五
                       支付技术开发经费、报酬及违约金合计 545,783.01 元,并据此向法院申请对
       车教育   合同
10                     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基本户资金因此被冻结 27.53 万元。
       科技有   纠纷
                            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书,且公司已支付全部款项,公司基本户被冻结资金
       限公司
                       预计将于近期解除冻结。
       江苏华               因公司未及时支付货款,原告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对公司采取财产保
                买卖
       真信息          全金额 550.12 万元,实际冻结公司基本户 182.55 万元,冻结公司一般户
11              合同
       技术有          0.31 万元。
                纠纷
       限公司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有关诉讼材料。

         注: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资金冻结情况系公司根据银行账户自查、银行月度对账单核
     查结果,实际冻结及执行情况以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
     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对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被执行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
     详见《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关
     于募集资金被冻结及违规使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诉讼进展
     及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募集资金被冻结及可
     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募集资金被冻结及司法划
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等。

    2.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银行账户设立、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合计被冻结金额占你公司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有息负债规模、偿还及续贷安
排等情况,说明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融资活动产生
的具体影响,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和后续安排。
    公司回复:
    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30,725.72 万元,实际
被司法冻结 30,725.72 万元;公司基本户与一般户等日常经营主要银行账户货
币资金余额约为 6,500 万元,被实际冻结金额 542.44 万元,占主要银行账户余
额的 8%左右,占比较小。
    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的有息银行融资负债规模约为 15.80 亿元,未来
三个月内(2024 年 6 月-8 月)到期银行融资规模约为 6.23 亿元。公司正在积
极与政府、合作银行沟通,解释公司目前状况。
    截至 2024 年一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合计 155,920.82 万元,公司针对应
收账款成立了回款小组,全力加强应收账款回款,并与供应商协商给予公司一
定的账期。截至 2024 年一季度末,公司净资产合计 424,590.98 万元,公司正
在积极寻找出售其他金融资产的契机,盘活存量资产。
    3.结合对问题 1、2 的回复,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
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是否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
情形,是否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规定的需对你公
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否,请明确说明理由及依据,并及时、
充分提示风险。请你公司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截至回函日,公司生产、销售等业务活动正常开展,暂不存在生产经营活
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公司日常经营使用的
主要银行账户未受重大影响、能够正常使用,未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规定的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如未来公司有息负债到期未能及时续贷,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
致银行提前抽贷,亦或供应商货款逾期未能支付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将存在
公司被诉讼及财产保全风险,导致公司现金流进一步恶化,则公司将可能触发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规定的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取得并核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诉讼材料,并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
内的诉讼事项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企查查、天眼
查等网站进行了公开检索与查询,取得了经公司自查的银行账户中公司银行账
户余额及其冻结有关资料、公司提供的有关银行合同、企业信用报告以及公司
部分项目合同,查阅了公司上述关于《关注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及公司相关
公告文件,对公司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生产、销售等业务活动
正常开展,公司暂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
复正常的情形,公司日常经营使用的主要银行账户未受重大影响、能够正常使
用,公司尚未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9.4 条第(一)项
与第(二)项规定的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但如未来公
司经营状况或有关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预见到的重大风险,则公司
将可能触发《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规定的需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4.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正协同中介机构对《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
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57 号)问题 1、问题 2 所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与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核查,待核查清楚后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