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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普医疗: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4-04-27  

证券代码:300030         证券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5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邓冠华先生外的其他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
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
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
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关于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
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的变更,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
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