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普医疗: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白华)2024-04-27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白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度,本人作为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维护公司和各位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充分
发挥本人的财会专业特长,为公司的审计、内控、薪酬激励、战略规划等工作提
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白华,1969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拥有丰富的审计及内部控制研究和实践经验。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
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丽珠集团独立董事、创维数字独立
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
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认真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未
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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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董事 缺席董事会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席董事
名称 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白华 7 3 4 0 0 否 2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至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委员,在 2023 年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战略委员会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战略发展事项及董事会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公司发展战略实施进行检查,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
会会议 5 次,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
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定期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2022 年度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2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及工作总结、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债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3 年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续聘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按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优化公司薪酬水
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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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我们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拟于 2024 年上半
年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我们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相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
关职责,通过查阅共享信息了解掌握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进展情况,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
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提出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审计会计师的联系和
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
如期完成,并对审计机构的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
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
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
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
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履职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
势,对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
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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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督促公司
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的水平。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
情况发生;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
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
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且此议案已经公
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以上事项
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且此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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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本人对
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最后,借此机会,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2023年度给予本人工作的积极
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白华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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