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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普医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4-12-30  

证券代码:300030           证券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4-070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邓冠华先生外的其他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5:15 在公司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董事长邓冠华先生因被采取留置措施未出席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董
事共同推选董事蒋广成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6 人,代表股份 38,880,384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12.57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5,3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1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3 人,代表股份 38,845,08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2.563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52
人,代表股份 5,316,7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1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5,316,7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19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解除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328,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4375%;反对 2,49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259%;弃权 53,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76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095%;反对 2,49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914%;弃权 53,12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91%。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320,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4172%;反对 2,5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621%;弃权 46,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75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609%;反对 2,5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566%;弃权 46,92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25%。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316,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4066%;反对 2,5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855%;弃权 41,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8%。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杨涛先生、卫舸琪女士、张小蘅女士、徐
光枝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4.01 选举杨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235,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626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72,13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504%。
    表决结果:杨涛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卫舸琪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205,8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549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42,16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869%。
    表决结果:卫舸琪女士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张小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206,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551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43,04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034%。
    表决结果:张小蘅女士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徐光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158,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428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5,14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024%。
    表决结果:徐光枝女士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启祥、程俊鸽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