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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通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06-17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情况简述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
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总体情况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7.54 元/股。

    (4)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81 人,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告时公司股本总
号
                                          股)              例           额的比例
1     唐宇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1.23%               0.02%
                 董事、董事会秘书
2    张利乾                               10.00          1.23%               0.02%
                   (已离任)
3    孙业斌              董事             10.00          1.23%               0.02%
                  董事、副总经理
4     王洋                                10.00          1.23%               0.02%
                    (已离职)
5     周庆       董事、财务负责人          5.00          0.62%               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680.00         83.95%              1.65%
             (276 人)
              预留授予                    85.00          10.49%              0.21%
                合计                      810.00        100.00%              1.9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
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述表格包含已经离任离职的人员,前述人员已经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予以
作废。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
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45%
  第一个归属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5%
  第二个归属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20%
  第三个归属期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出,则各期归属时间
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出,
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第一个归属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第二个归属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
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
票归属事宜。

    所有的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
日起的 3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3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事宜。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3 个月的额外限售
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3、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

                     考核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5 亿元;
                             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4 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2、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5.6 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1、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0 亿元;
                             2、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7.28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2、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指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
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则
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1、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 亿元;
                               2、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5.6 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1、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0 亿元;
                               2、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7.28 亿元。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标
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原则上考评结果划分为(A)、(B)、(C)、
(D)、(E)和(F)六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考核对象。

    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所有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考评结果          A/B                 C           D             E     F

    标准系数             1.0             0.8         0.6            0.4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
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
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布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
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对外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外披
露了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确定以 2023 年 3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7.5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
条件的 28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以 2024 年 3 月 12 日为预
留授予日,以 7.5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 8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依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从 7.54 元/股调整至 7.48 元/股。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人数、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和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从7.54元/股调整为7.48元/股。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存在已离职激励对象38人,均已不具备激励对象任职条件,
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0.8万股给予作废。本次
变更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81人调整为243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810万股调整为779.2万股,其中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由725万股调整为694.2万股,预留授予数量85
万股不做调整。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个归属期内,本次激励计划对象
243人中:考评结果标准系数为1.0的激励对象为188人,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5%;考评结果标准系数为0.8的激励对象为54人,第一
个归属期可归属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6%;考评结果标准系数为0的激励对
象为1人,第一个归属期不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综上所述公司第一个归属期因考
评结果标准系数未达到1.0的人员,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7.182万股,
      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作废。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
      数由281人调整为243人。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7.48
      元/股。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总数量将调整为
      305.208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事项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
      属条件的说明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3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
                                                              3,655,403,159.38 元,未扣除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成本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三个会计年
                                                              利润为 120,280,142.65 元。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3
                                                                  公司 2023 年度未扣除本次激励
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计划激励成本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润低于 4 亿元,公司 2023 年度主营业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5 亿元;
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4 亿元。                               务收入超过 35 亿元。根据《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注:                                                           定,公司达成了本次激励计划 2023 年
(1)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前的    度业绩考核的第一个业绩考核条件
净利润,且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5 亿元),
(2)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
                                                               归属条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原则上考评结果划分为(A)、(B)、(C)、
(D)、(E)和(F)六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考核对象。          根据考核结果,除了已离职激励
根据下表确定所有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对象 38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需要作
      考评结果      A/B       C       D       E       F        废和本期考核结果不达标的 1 人需要
      标准系数      1.0       0.8    0.6     0.4      0        将当期已授予但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作废外,其余对象按照考核结果档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D)/
                                                             次予以归属,即标准系数×个人当年
(E),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
                                                             可归属额度,差额部分额度由公司作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F),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废。
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将限制性
股票归属于激励对象。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激
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归属的额度,已经授予但不可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1、所有的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
首个交易日起的 3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
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截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额外限售期
2、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3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 3 个月已届满,公司可以统一办理本
求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批次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
3、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3 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 属事宜。
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上述符合归属条件的
242 名激励对象(不含考核为 F 的非离职人员)办理归属事宜。

      四、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 年 3 月 13 日。

      (二)归属数量:305.208 万股。

      (三)归属人数:242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7.48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5.208 万股,激励对象共计 242
名,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首次获授的限      本次可归属限       本次可归属数量
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数       占已授予股票总
号
                                            (万股)          (万股)             量的比例
1      唐宇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4.5                45%

2    孙业斌              董事                  10.00             4.5                45%

3      周庆       董事、财务负责人             5.00              2.25               4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669.1           293.958            43.93%
             (239 人)
                 合计                          694.1           305.208            43.97%
注:1、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 38 名激励对象和 1 名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
表统计范围内。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七)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 38 名激励对象和 1 名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
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37.982 万股将由公司予以作废。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
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满足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
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
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
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305.208 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305.208 万股(假
设全部归属登记),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或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
条件。

    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会员会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242 名激励对象所持 305.208
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归属
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拟定的归属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核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本次
归属的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可归属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事宜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管理规
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4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同意公司办
理相应的归属手续。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
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同意公司依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经审核,除 3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和 1 名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之外,
本次可归属的 24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任职资格,满足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激励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名单。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
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宝通科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的调整及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宝通科技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
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
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4、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
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