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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洲集团: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1-26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九洲集团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威                   联系电话:010-59026943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超                   联系电话:010-5902670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杨威、牛缙洋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2024 年 1 月 12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及信
息披露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1
(二) 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审部、审计委员会工作文件,核查公司章程、三会议
事规则,查阅公司相关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
相关支持性文件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2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制度文件,
核查公司定期报告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查阅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资料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注 1)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公告、对账单、合同、付款凭证等,
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3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与管理层进行访谈,查阅同行业业绩
情况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注 2)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注 2)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检查公司股东的相关承诺事
项及执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计划、实施情况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
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查看公司经营环境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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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2020 年 11 月和 2021 年 3 月,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七台河万龙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万龙”)和七台河佳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七台河佳兴”)的融资租赁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相关事项已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和 2020 年 9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11 月,公司与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七台河丰润”)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将七台河万龙和七台河
佳兴 51%股权转让给七台河丰润。根据 2023 年 12 月 11 日华夏创赢(北京)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融资租赁”)出具的确认函,华夏融资租赁已
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解除公司的担保责任。
     2021 年 9 月,公司为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洲金湖”)的融资租赁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相关事项已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和
2021 年 9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9 月,公司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
同》,约定由公司受让亚洲金湖 49%股权。同月,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航租赁”)与亚洲金湖、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
约定在中航租赁收到其与京能国际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和亚洲金湖签署的
《股权质押合同》项下的股权质押登记文件原件之后的当日,解除公司的保证合
同。2023 年 10 月 30 日,中航租赁收到上述原件,对应的公司担保责任解除。
     2022 年 2 月,公司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洲宝应”)的融资租赁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相关事项已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和
2022 年 2 月 1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4 月,公司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
合同》,约定由公司受让亚洲宝应 49%股权。2023 年 6 月 26 日,亚洲宝应提前
偿还完毕融资租赁款,对应的公司担保责任解除。
     注 2:2023 年 1-9 月,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294.80 万元,相较
于 2022 年 1-9 月下滑 41.41%,主要系智能装配制造业务受市场环境影响较去年
同期有所下降,同时其他业务收入利息及担保费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另外,
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密切关注商誉减值等风险,加强相关风险管理。




                                      5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 威                  陈   超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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