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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23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
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4.00                                                             √
                    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
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
卡(或其他股东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资格证明文件)办理
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
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
午13:30~18:30;2024年8月7日下午14:00~14: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年8月7日中午12:0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6727575)到公司。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
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办
公室
    邮      编: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727600
    联系传真:0755-26727575
    联 系 人:于雅娜、黄山
    2、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决议;
    附件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4年8月7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
 真:0755-26727575)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
 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股东也可以于会议当天现场提交回执。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
 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
 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4年8月7日(星
期三)召开的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
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2.00                                              √
         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
  3.00                                              √
         款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4.00                                              √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票填写说明:
   1、在各选票栏中,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打“√”为准;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委托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42
    2、投票简称:朗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
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
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