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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辉娱乐: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4  

 证券代码:300043            证券简称:星辉娱乐       公告编号:2024-020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4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24楼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形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创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股份 434,212,30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899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
 表股份 431,655,2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693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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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股东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 2,557,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55%。其
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2,557,2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55%。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所有议案均
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212,301股。
同意433,731,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其中现场投票
431,655,201股、网络投票2,076,600股;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110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80,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 份 的 81.2099% ; 反 对 480,5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8.7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212,301股。
同意433,731,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其中现场投票
431,655,201股、网络投票2,076,600股;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110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80,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 份 的 81.2099% ; 反 对 480,5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8.7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212,301股。
同意433,731,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其中现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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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1,655,201股、网络投票2,076,600股;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110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80,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 份 的 81.2099% ; 反 对 480,5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8.7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212,301股。
同意433,731,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其中现场投票
431,655,201股、网络投票2,076,600股;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110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80,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 份 的 81.2099% ; 反 对 480,5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8.7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212,301股。
同意433,731,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其中现场投票
431,655,201股、网络投票2,076,600股;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110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80,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 份 的 81.2099% ; 反 对 480,5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8.7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212,301股。
同意433,731,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其中现场投票
431,655,201股、网络投票2,076,600股;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110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80,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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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 份 的 81.2099% ; 反 对 480,5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8.7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陈雁升、陈冬琼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35,734股。同意3,143,2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1.4865%,其中现场投票878,634股、网络投票2,264,600股;反对29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13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
292,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
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6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 份 的 88.5617% ; 反 对 292,5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1.43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212,301股。
同意433,731,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其中现场投票
431,655,201股、网络投票2,076,600股;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110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80,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 份 的 81.2099% ; 反 对 480,5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8.7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指派郭佳、杨雪莹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星辉娱乐章程等相关规定,会
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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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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