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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基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海华)2024-04-17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
工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
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姜海华,1966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财务会

计专业毕业,教授(三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司法鉴定人。现任湖

北省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研究室专职教师,湖北省人大代表,襄阳市政协委员

常委,湖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人民政府“政府

采购、高校财务管理、PPP 事务”专家。2021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起任天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

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1 次股东大会。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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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

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主

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主持日
常会议,召集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财务信息、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等事项。对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注进行了审核,做到了勤勉尽责,在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责, 发
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召
集人,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并对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进行考核,对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1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审议并发表意
见,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就 2022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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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对外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2023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公司终

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

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积极跟进和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

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

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

进行现场调研,本着勤勉尽责和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充分沟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风险

控制等进行深入了解,及时获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外投资及子公司管控、募

集资金管理、募投项目建设等信息,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本人着重提醒公司管理层尊重规则,规范运作,聚焦主业,加快发展,同时强化

经营风险管理,切实保护公司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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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调研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情况,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管

理、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等情况,运用自身的专长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

化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4、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及时学习相关法规,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促进公

司持续规范运作。

    三、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

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审阅,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产业链的延伸,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 年 12 月 26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由公司关联方邢雁受让天津锐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人深圳海德复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张志昊全部份额,有利于进一步

加强公司对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符合浦峦半导体的发展

规划和公司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交易价格按照实缴金额和比例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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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

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

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

鉴证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因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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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

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

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继续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多富有建设

性的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姜海华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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