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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鼎利: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2024-02-26  

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24-006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现将公司收购上海美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美都”)
100%股权事项中,承诺方作出的承诺以及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事项概述
    (一)承诺主体:上海翼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
    (二)承诺内容
    公司与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上海美都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2018 年 5 月 16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对上海美都
业绩及应收账款兜底事项作出承诺。承诺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2018 年 5 月 17 日、2021 年 2 月 27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
2021 年 6 月 3 日、2022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购买上海美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关于签署<上海美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关于上海美都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
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032、
2022-001)。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上海翼正已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1,890 万元,
仍需支付业绩补偿款 2,609.53 万元。应收账款兜底承诺方面,上海翼正已向公司
支付应收账款兜底保证金 2,100 万元,加上兜底应收账款已收回的款项,上海翼
正、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仍需向公司提供应收账款担保金额
2,889.83 万元。
    鉴于承诺方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未全部履行承
诺内容,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上海美都分别作为原告就业绩补
偿款事项、应收账款兜底承诺事项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下称“横琴
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暨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上海美都分别收到了横琴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
粤 0491 民初 499 号、(2024)粤 0491 民初 500 号】,横琴法院已决定登记立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补偿款案【(2024)粤 0491 民初 500 号】
    1、原被告情况
    原告: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翼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二: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业绩补偿款 26,095,277.89 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未按期支付业绩补偿款的违约金 2,857,505.42 元;
    (3)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1)、(2)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本案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保函费由两被告承担。
    (二)应收账款兜底案【(2024)粤 0491 民初 499 号】
    1、原被告情况
    原告:上海美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翼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二: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对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28,898,275.21 元向原告承担
余额补足责任;
    (2)本案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保函费由两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公司前次披露《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暨累计诉讼、仲
裁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
增诉讼金额合计约为 1,428.80 万元(不含本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
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
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