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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邦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5-1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邦达(300055)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永旭                       联系电话:0512-62938523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刑天                       联系电话:0512-62938523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保荐机构通过对于万邦达的现场检查,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发现的问题为: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1亿元,


                                              1
    同比增长3.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91亿元,同比下降343.74%。
         对于以上问题的说明如下:
         在本次现场检查中,保荐机构通过(1)查
    阅公司披露的财务资料,了解业绩波动情
    况;(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了解业绩波动的原
    因;(3)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了
    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
    公司的应对措施等方式对该问题进行核查。
         经核查,公司经营业绩下滑主要在于以
    下几个原因:首先2023年石化行业整体呈现
    出营收利润双降的态势,公司从事的新材料
    业务,主要是对石脑油裂解乙烯产生的副产
    品碳五、碳九馏分为原料进行深加工。2023年
    内石脑油价格总体高位震荡运行,主要原料
    碳五、碳九价格持续处于高位,公司2023年营
    业成本增长9.48%,成本增加幅度高于营业收
    入增长幅度。同时,危固废板块水泥窑协同处
    置竞争压力较大,导致危固废产品收储单价
    年内下降。除此之外,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及地
    方防范债务风险的政策,报告期内,按照国家
    和内蒙古自治区一揽子化债政策要求,国源
    投资就还款事宜与公司商定,万邦达免除应
    收利息2,200万元,国源投资以现金方式偿还
    万邦达本金10,000万元,此事项减少万邦达利
    润2,200万元。同时,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基于客观
    性和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
    提了减值准备。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业绩下滑主要
    受宏观市场环境影响、响应国家化债政策及
    自身业务布局所致。公司的主营业务、技术优
    势、核心竞争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对于公司未
    来的经营情况,保荐机构将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督促上市公司及
    时披露相关信息以及提醒公司积极改善经营
    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截至本报告出具
    日,公司已披露2023年度报告,披露了2023年
    度财务数据,并对业绩波动情况进行了分析
    说明。


2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1亿元,同比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增长3.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1.91亿元,同比下降343.74%。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业绩波动情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况,督促上市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年5月6日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
                                                          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等,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减持规定、现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分红、市值管理、退市规定等有了更为明确的
                                                          认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监
                                                          管内容的理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3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1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业绩亏损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亏损
                                      亿元,同比增长3.82%,实现归属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变化情况)                                                          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
                                      1.91亿元,同比下降343.74%。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
                                                         是                   不适用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的承诺
2.发行对象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是                   不适用
份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
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
                                                         是                   不适用
争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来不占用
                                                         是                   不适用
资金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
                                                         是                   不适用
独立性问题作出的承诺
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
                                                         是                   不适用
关联交易的承诺
8、认购对象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和住房
                                                         是                   不适用
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无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5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永旭               王刑天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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