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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新材: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4-11-20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为规避铝价波动、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和持续性, 2025 年度,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

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为:铝期货套期保值

投入保证金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累

计总额不超过等值美元 20,000 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额度。

    (二)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铝价波动、外汇汇率波动对江苏中

基及其子(孙)公司造成的影响,有利于正常经营,但存在一定风险,主

要有市场风险、系统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1-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一)铝期货套期保值

    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中需要大量的铝作为原材料,为

减少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

响,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

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

    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为更好地规避

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

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经营业

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铝期货套期保值

    1、交易品种

    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铝期

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

    根据实际情况,2025 年度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对铝原材料进

行期货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

不超过前述额度。

                                 -2-
       3、资金来源

       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进行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交易场所

       只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二)外汇套期保值

   1、业务涉及币种及产品品种

   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限于生产经

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

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2、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

   根据实际情况,2025年度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交易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美元2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额

度。

       3、资金来源

       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交易对手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

机构。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

                                  -3-
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一)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其

经营需求进行,不以开展任何投机活动为目的。

    (二)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

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

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三)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目前的资金规模能够支持从事套期

保值业务。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通过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铝价波动、外汇汇率波动对江苏中基及其

子(孙)公司造成的影响,有利于正常经营,但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变动幅度较大,

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系统风险: 全球经济波动可能导致金融系统风险。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带来

损失。

                               -4-
    5、违约风险:对手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套期保值盈利而无法对

冲实际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

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

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业

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2、为进一步加强套期保值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运作程序,确保生

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成立了套期保值领导小组,

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明确相应人员的职责。

    3、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将加强对铝价和汇率的研究分析,实

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铝价、外汇汇率波动风险,

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同意 2025 年度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为:铝期货套期保

值投入保证金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美元 20,000 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额度。

                                -5-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

高经营管理水平,为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孙)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已编制《关于 2025 年度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进行了分析。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顺新材子公司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

进行与自身生产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铝价波动、外汇汇

率波动风险,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制订

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开展套

期保值业务,其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 2025 年度万顺新材子公司江苏中基及其

子(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鉴于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保荐机构提请万顺新材注意:

    1、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引进具有期货、外汇交易和套期

保值业务丰富经验的交易人员或加强交易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

实风险控制体系、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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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出发,根据预估业务量,在公司内部审议通

过的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量的范围内,做好财务收支计划,并以此来安排交

易,杜绝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套期保值业务可能给万顺新材

生产经营带来的潜在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

    (二)《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

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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