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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新材: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2024-11-20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4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11 月 18 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9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

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1-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204,529 股,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具体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0)。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

     鉴于上述回购股份尚未使用,三年持有期限将于 2025 年 2 月 16 日届

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回购股份 21,204,529 股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按照截止 2024 年 10 月 31 日总股本 910,646,625 股(未扣减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预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本次增减变动(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2,595,475      18.95%                    0    172,595,475     19.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738,051,150      81.05%          -21,204,529    716,846,621     80.60%

     总股本         910,646,625        100%          -21,204,529    889,442,096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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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资

金总额进行股份回购;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

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

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予以注销。该回购方案已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实施完毕,回购公

司股份数量为 21,204,529 股。

    鉴于上述回购股份尚未使用,三年持有期限将于 2025 年 2 月 16 日届

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上述回购股份 21,204,529 股予以注销。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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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注销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

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

    (二)《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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