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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新材: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11-20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 11 月 18 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2025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2025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含尚未履行完毕的

现金管理合同在内。上述额度在 2025 年度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

出具决议。

    (三)投资品种

                                -1-
    为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

    (四)投资期限

    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六)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

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七)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国香

港地区公司授权董事)签署上述现金管理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国香港地区公司为董事)为

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合同。公司及各子(孙)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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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

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

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

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四、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

含尚未履行完毕的现金管理合同在内。上述额度在 2025 年度可以循环使

                                -3-
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授权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法定代表人(中

国香港地区公司授权董事)签署上述现金管理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2025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 2025 年度万顺新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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