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2-06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
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
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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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6 日-2025 年 1 月 19 日,每个工作日的 9:00-11:30、
14:00-17:00。
二、申报地点和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黄薇
联系电话:0754-83597700
邮箱地址:wanshun1@wanshun.cn
地址: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三、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它
(一)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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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申报债权”字样。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
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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