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当升科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2024年12月)2024-12-27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

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与现代公司制度相适应的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施本制度之目的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并

推进公司实现长期持续快速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为出发点,坚持目标引领,坚持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

目标,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基本原则;

      (二)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结果应当成为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其他激励方式的依据;

      (三)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关的

激励机制,以吸引人才,保持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

                                    1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四)注重相关行业同等职位薪酬水平,制定有吸引力的薪酬

考核制度,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相关行业同等职位薪酬水平市

场竞争力;

      (五)坚持短期稳定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薪酬体系与公

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的职责和权

限

      (一)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二)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

方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具体职责与权限可参照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第八条      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标

准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为三年,由公司董事

长代表董事会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和《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实行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础

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其中:基础薪酬主要考虑公司规模和盈利能力,所在行业的岗位

价值等因素确定,具体基础薪酬范围如下:

                       职务                 基础薪酬(万元/年)

总经理                                                60-75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50-70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绩效薪酬根据当年经营业绩考评结果计算确定,绩效薪

酬最高不超过基础薪酬上限的 3 倍。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为总经理年度薪酬的 0.3-0.95 倍,

若总经理因特殊情况影响年度薪酬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

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情况讨论确定。

      第十一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年度审计结果,确认公

司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考

核指标完成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总经理对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建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并拟定年度

薪酬分配方案。在任期最后一个年度,需同时确认任期考核完成情

况。

      第十二条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薪酬为 0。

      第十三条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期激励,任期激励以任

期内三年平均薪酬的 30%为基础,根据任期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3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在经营年度和任期中,如遇国家法规政策调整或不

可抗拒力因素,对考核年度和任期产生重大影响时,高级管理人员

可视情况提出调整考核目标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执行,同时调整

与考核相关的内容。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与管理

      第十五条       薪酬发放及考核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基础薪酬,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公司

可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

报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激励,根据三年任期考核结果,随任

期最后一年年度考核一起履行审批程序并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高级管理人

员需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

等各项税费,应由个人缴纳部分,在支付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        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离任与接任者以任免通知

确定的时间为准,按任免时段发放当年基础薪酬,按考核结果发放

绩效薪酬。

      第十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协助实施本制度,确保薪

酬支付与管理的合理、规范。

                               第五章 约束机制



                                      4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安全生

产规范等相关要求,若出现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公司运行

困难、声誉信誉下降的,由董事会决定部分取消或全部取消责任者

的当年绩效薪酬。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超额利

润分享、创新业务跟投等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中长期激励。相关事

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公

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