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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创医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5-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被保荐公司简称:思创医惠
“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齐玮                            联系电话:0571-85783756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峰                              联系电话:0571-8578375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马齐玮、王金姣、游通、董垚婧、富余铖、徐峰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24 日;2 月 23 日、27-28 日;3 月 21 日、29
日;4 月 9 日-12 日、15-19 日、22 日、24-26 日、29 日-30 日;5 月 6-1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1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了解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取得上市公司关联方清单,查阅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变更决策文件,查看上市公司生产经
营场所,对上市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注2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1 2024 年 4 月公告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保留意见。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
2 鉴于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存在保荐机构无法通过公开信息予以充分识别之事项。该等事项可能会

导致公司未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相应履行三会程序或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本报告其他类似
事项,也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
                                                1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注3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注4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注5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6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以及关于内部审计、对外投资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取得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审计委员
会名单,取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或工作报告,查阅了公
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对内审部门负责人、审计委员会委
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离任董监高中,章笠中离任与监管处罚相关。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和相关
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49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5 号)。在前述文件中,浙江
证监局对公司原董事长章笠中采取 10 年市场禁入措施。
4 公司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5 2021 年 10 月,公司因 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的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被浙江证监局采

取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大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章笠中、时任财务总
监王凛、时任董事会秘书孙新军被浙江证监局采取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6 就公司 2023 年度年报事项,审计机构出具的保留意见中涉及到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由于未能对上述事项

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2022 年度,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2023 年
度,我们仍然无法判断上述事项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允性、合理性,以及上述事项对财务报
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上述事项反映出思创医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相关潜
在影响。本保荐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意见中,亦认为公司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性。公司审计
委员会、公司内审部门应当进一步尽责履职,细化对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检查工作,
避免流于形式。
                                                   2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7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
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注8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注9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注10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注11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
                                                                           √
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关联交易明细,抽查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材料;对公司主要关联交易对手方进行访谈;查看了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审
计报告;查阅会计师关于 2023 年度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对
公司董事长朱以明、签字会计师进行了访谈。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注12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7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9 号)和《市
场禁入决定书》(〔2023〕5 号),据此,思创医惠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对 2019 年至 2022 年的年度报告
进行了集中更正。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
8 2022 年 6 月和 2022 年 8 月,公司曾因信息披露违规分别被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警示函和通

报批评的监督管理措施。思创医惠于 2024 年 1 月 8 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
49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5 号)。相关监管文件对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处罚。鉴于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存在保荐机构不能充分识别的事项。特此提醒投资者注
意。
9 同上。
1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基本延续了以往年度的表

述。鉴于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在本持续督导期内,本保荐机构仍然无法对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等进
行判断。特此提示投资者注意。
11 同上。
12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1 年 10 月公司曾因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被浙江证监局采取警示函的

监管措施。
                                                   3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注13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注14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注15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注16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
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
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
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注17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13 同上。
14 鉴于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存在保荐机构不能够通过公开信息予以充分识别之关联方。该等事项可
能会导致公司未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
15 本期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应中介机构的要求,公司已经建立了关联交易内部审核

机制并强化了内审部门对日常关联交易的日常监督。鉴于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另外需要提醒投资者,思创医惠存在以前年度以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向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
公司、杭州菲诗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采购了被服柜、睡眠仪及其他软硬件,其中部分交易方为
关联方。截至 2023 年末,思创医惠因上述交易等形成的资产账面原值 23,396.91 万元,累计计提折旧和摊
销 8,285.68 万元,因被服柜、睡眠仪等设备闲置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11,161.53 万元,账面价值 3,949.70 万元。
鉴于未能取得充分的证据且相关资产存在较大金额的减值,本保荐机构仍然无法判断上述事项相关交易的
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公允性、合理性。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也因前述事项对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发表了保留意见。
16 同上。
17 审计机构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对思创医惠 2023 年募集资金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天健审〔2024〕4249 号)。审计机构认为,除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事项的影响外,思创医惠董事会
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思创医惠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本保荐机构已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
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本保荐机构认为:除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事项的影响外,思创医惠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不
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形。
                                                  4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注18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注19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
信息披露文件,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注20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注21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重组报告书、募集说明书等记载的公司及股东的公
开承诺,检查承诺实现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注22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注23


18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另外,需要提示投资者:
2023 年 6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可转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计使用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项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将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到期。
19 同上。
20 2023 年度,公司同比上市公司卫宁健康营业收入增长至 31.6 亿元,利润总额恢复至 3.2 亿元;创业慧康

营业收入增长至 16.2 亿元,利润总额略增至 0.5 亿元;和仁科技营业收入增长至 4.4 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利润总额恢复至 0.4 亿元。相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快速恢复,公司营业收入相比去年下滑约 10%至 10.1 亿
元,亏损幅度略收窄至 8 亿元。导致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①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9,073.56 万元、计
提商誉减值准备 5,519.48 万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合计 20,981.70 万元;②智慧医疗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下滑;③行政处罚的罚款计提等。
21 同上。
22 医惠集团、章笠中等曾作出承诺“本公司/本人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思创医惠《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杜绝一切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资
金、资产或资源的行为。”但其在 2020 年出现了资金占用情形。该等资金占用已经于 2021 年 4 月末进行
了偿还。具体详见以前年度的相关公告。2024 年 1 月,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及欺诈发行收到浙江证监局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违反了公开发行文件中关于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以及违反了《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中关于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23 同上。

                                                  5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查看公司其他应收应付科目明细情况,了
解是否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查阅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凭证、
合同、支付记录等;取得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合同(土地厂房出
售,交易对手方为政府机构),了解相关交易的背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
信息披露文件,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
对公司主要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注24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注25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保留意见暨公
司行政处罚进展情况

     (1)2021 年度保留意见相关情况摘录

     2020 年度,思创医惠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交易对手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
司、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与思创医惠公司原大股东杭州思创医
惠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资金往来,且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
限公司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由于缺少相关资料及思创医惠公司的内控
缺陷,我们无法就思创医惠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及杭州思
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对思创医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2021 年思创医惠公司发现部分上期收入确认依据不足,对相关收入进行了差

24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公司业绩持续存在大幅亏损。若公司不能实施行之有效的经营计划,
可能会导致公司持续处于市场竞争的不利地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同行业业务情况详见注 20。
25 就公司 2023 年度的内部控制相关事项,本保荐机构继续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

能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性”的核查意见。主要原因在于①公司以前年度形成的睡眠仪相关应收账款全
额计提了坏账准备;②以前年度形成的智能被服柜产品大比例计提了减值准备。因前述事项,审计机构于
2023 年度继续出具保留意见。具体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本保荐机构出具的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等文件。
                                                6
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调减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600.90 万元、营业成本 362.54
万元。

    2021 年度,思创医惠公司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向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
公司、浙江道一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杭州菲诗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采购了被服柜、睡眠仪 6,001.66 万元(不含税),并采购了其他软硬件 2,781.43
万元(不含税)及相关服务。思创医惠公司对上述部分公司进行了投资,上述部
分交易对手为思创医惠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1 年末,医惠科技有限公司对上海洗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
雨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涓滴海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应收账款账
面余额 9,204.40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6,424.79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779.61
万元。

    我们未能对上述事项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
法判断思创医惠公司上述交易和相关调整事项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公允性、
合理性,以及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恰当性。该些事项反映思创医惠公
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相关潜在影响。

    (2)2022 年度保留意见相关情况摘录

    立案调查事项:思创医惠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20017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思创医惠公司立案。由于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
查尚在进行中,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

    其他事项: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五)所述,思创医惠公司及子公司以前年
度以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向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浙江道一循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及杭州菲诗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采购了用于开展物联网智慧
医疗溯源管理等业务的被服柜、睡眠仪及其他软硬件。2021 年思创医惠公司因发
现上期部分收入确认依据不足,对相关收入成本进行了追溯重述调整。截至 2022
年末,思创医惠公司因上述交易等形成的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 2,790.76 万元,账
面价值 15,270.16 万元。


                                      7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4 所述,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前年度与上海
洗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雨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涓滴海成(北京)科技有
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合作开展物联网智慧医疗溯源管理等业务,截至 2022 年末,
因相关交易形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9,204.40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6,951.47 万元,
账面价值 2,252.93 万元。

    由于未能对上述事项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
们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2022 年度,我们仍然无法判断上述相
关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公允性、合理性,以及上述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
可能产生的影响。该些事项反映思创医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对财务报表可
能产生相关潜在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思创医惠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2023 年度保留意见相关情况摘录

    思创医惠公司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前年度与涓滴海成(北京)科技有限
公司等多家公司开展睡眠仪运营等业务。截至 2023 年末,因相关交易形成应收
账款余额 3,395.58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3,395.58 万元。

    2020 年度思创医惠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交易对手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与思创医惠公司原大股东杭州思创医惠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资金往来,且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
公司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思创医惠公司及子公司以前年度以自有资金
和募集资金向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杭州菲诗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
公司采购了被服柜、睡眠仪及其他软硬件,其中部分交易方为关联方。截至 2023
年末,思创医惠公司因上述交易等形成的资产账面原值 23,396.91 万元,累计计
提折旧和摊销 8,285.68 万元,因被服柜、睡眠仪等设备闲置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8
11,161.53 万元,账面价值 3,949.70 万元。

    由于未能对上述事项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022 年度,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2023 年度,我们仍然无法判断上
述事项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公允性、合理性,以及上述事项对财务
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上述事项反映出思创医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相关潜在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思创医惠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
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4)公司行政处罚进展情况

    2024 年 1 月公司公告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的公告》。其中,监管机构认定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以及思
创医惠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基于前述的事实认定,监管机
构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在此,特向投资者提示可能存在
的投资者诉讼风险。

    2、2023 年度经营继续大幅亏损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均出现了大幅亏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100,592.93 111,591.11     96,314.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89,896.85   -89,687.05   -76,081.99
 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178.74   -10,519.27   13,404.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0,028.71   15,819.84    -41,210.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9,649.30   -37,651.04   62,959.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00.02   -31,509.33   34,278.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6        -1.06        -0.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6        -1.06        -0.82


                                      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58%     -52.45%     -26.99%
                    项目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资产总额(万元)                           259,233.76 363,465.42   484,498.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49,503.90 124,409.43   210,921.04

    公司 2023 年度继续出现较大金额的亏损,主要系:①计提资产减值。其中,
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9,073.56 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5,519.48 万元,计
提信用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0,981.70 万元,合计 3.56 亿元。②公司智慧医疗板块业务,受市场竞争环境、
业务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营业收入有较大下滑,但由于当期公司人工成本、
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未与收入规模等比减少,从而出现较大经营亏损。智慧医
疗业务实现毛利-0.81 亿元。③其他影响事项。报告期内,因浙江证监局行政处
罚事项,计提罚款 8,570 万元。

    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实现转正,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相较去年减少幅度也有所收窄,但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持续较大金额流
出,达到了 2.96 亿元。对比 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末的银行借款(包
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期间分别减少了 2.97 亿元、
2.48 亿元,合计减少 5.45 亿元。

    此外,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后,公司暂未出现 ST 或*ST 情形。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最近三年合计亏损 24.4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资
产已连续三年下降至 4.95 亿元。若公司 2024 年继续出现大额亏损,可能会导致
公司出现“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退市情形。特此向广大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2)为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在公司将注册地址变更至苍南县后,新进股东
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思加物联”)之控股方
向公司提供了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拟将注
册地址由“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25 号(上城科技经济园)”变更为“浙江省温
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 435-505 号公投大厦主楼 5 楼 503 室”。


                                      10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思加物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苍南县山海纵横商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海纵横)持有思加物联 0.2967%的股份,并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财务资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出于审慎考虑,认定山海纵横为公司的关联方。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发布
了《关于继续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
金需求,山海纵横拟继续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300 万元(含本数)的
财务资助,期限自出借之日起一年(出借之日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利率按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在苍南县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融资支
持后,公司须及时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
何形式的担保(具体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大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反映
了公司目前存在一定流动性问题。虽然银行贷款规模迅速降低是公司流动性不足
的直接原因,但长期来看,公司经营方面的改善才能够根本上解决目前的流动性
问题。

    3、内部控制

    在公司披露《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存在内
部控制缺陷;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其中审计机
构认为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相关潜在影响;保荐机构认
为公司内部控制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性,即存在
内部控制缺陷。根据退市相关规定,若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受市场环境、经济下行及人员流动等客观影响,公司前期 5 个募投项目的预定可
使用状态均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使

                                    1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对于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结合生产
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可转债项目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5、预付及其他应收款情况

    公司存在因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对公司关联方杭州智汇健康管理有限公
司其他应收款 70.50 万元、医惠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广东百慧科
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702 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杭州智汇健康管理有限
公司已经注销;医惠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 33.00%的合营企业。截
至 2023 年 12 月末,公司向杭州俊智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预付款项余额为
330.70 万元。本保荐机构敦促企业,尽早提出综合性的解决方案,化解各方目前
存在的争议,收回相关资金。

    (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马齐玮




                                  13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徐峰




                                  1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