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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创医惠: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并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公告2024-05-28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4-072

债券代码:123096          债券简称:思创转债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并调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的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华松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

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华松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

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华松鸳女士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7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松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华松鸳女士辞

职后,在原定任期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华松鸳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华松鸳女士

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公司副总经理彭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

仍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彭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
    彭军先生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2 年 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8 月 17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006%;同时,彭军先生持有公司法人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医惠集团”)4.51%股权,医惠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9,295,81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彭军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辞职不会影

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其辞职后,在原定任期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

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彭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彭军先生为公

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3、公司财务总监陈云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

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陈云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

成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

    陈云昌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7 日。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陈云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陈云昌先生辞职后,在原定

任期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陈云昌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云昌先生

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并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琼

女士(具体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琼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

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2、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华松鸳女士(具体

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主持日常工作以及负责公司物联网

板块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华松鸳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

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关于“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

委员进行调整,公司副董事长吴琼女士不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选举董事长朱以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吴琼,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1 年出生,浙江工商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2003 年 7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职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4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浙江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0 年 9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 年 7 月至今,任

温州创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苍南县霁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 年 1 月 16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 年 2 月 4 日至

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吴琼女士分别持有温州创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苍南县霁泽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95%、90%的股权,温州创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苍南县霁泽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74%、0.30%的

股权,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63,890,185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7.05%。除上述情况外,吴琼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认

定“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华松鸳:女,汉族,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美国联合技术公司主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杭州认知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总经理、医惠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1 年 8 月 18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任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 年 12 月 23 日至今任思创

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8 月 18 日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华松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华松鸳女士于 2022 年 6 月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于 2022 年 8 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
评的纪律处分,除此之外,华松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 在被认定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