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4-154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 567 号“医惠中心”三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以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9,277,67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 份后的总股本 1,117,872,230 股,下同)的 14.24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2,495,70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4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781,970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781,97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781,970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许益冉先生、朱以明先生、魏乃绪先生、 丁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许益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491,093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4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95,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219%。 本议案获得通过,许益冉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朱以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053,548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0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7,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703%。 本议案获得通过,朱以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魏乃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381,046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5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85,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993%。 本议案获得通过,魏乃绪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丁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350,56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066%;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4,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498%。 本议案获得通过,丁燕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叶肖剑先生、褚国弟先生、刘银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2.01 选举叶肖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466,304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79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70,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564%。 本议案获得通过,叶肖剑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褚国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411,985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5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16,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555%。 本议案获得通过,褚国弟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刘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347,496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04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1,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046%。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银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友形先生、李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黄友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416,992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8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21,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293%。 本议案获得通过,黄友形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李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3,981,013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46%;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85,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008%。 本议案获得通过,李倩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波、刘景春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 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