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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信科技:关于2024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9-07  

         股票代码:300088              股票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23022              债券简称:长信转债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前
         文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解决公司参股公司苏州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行畅联”)
         流动资金需求的增加问题,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为智行畅联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含贷款、保函、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
         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抵押等各融资品种)。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将给予连带
         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履
         行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期限自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如
         下:


                                            被担保方              2024 年度   担保额度占
                                                       截至目前                            是否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预计担保    上市公司最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关联
                                  股比例    资产负债              额度(万    近一期净资
                                                       (万元)                            担保
                                              率                    元)        产比例
           苏州智行畅联科技
 公司          有限公司            16.82%    83.15%      0.00      4,000        0.45%      是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苏州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苏州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行畅联”)
    . 成立日期: 2020年4月22日
    . 住所: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 20 号大学科技园二期 5 号楼 2 楼 201
    . 法定代表人:DEXIANG LUO
    . 注册资本:人民币4063.4139万元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
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仪器仪表销售;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智行畅联16.82%股权。公司董事长高前文
先生担任智行畅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智行畅联为
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
    .其他事项:智行畅联不存在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状况: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经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
             项目
                                     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元)           234,456,319.87             223,499,544.94

        负债总额(元)           198,819,775.89             185,848,960.38

         净资产(元)             35,636,543.98             37,650,584.56

        营业收入(元)           204,205,096.94             80,097,047.51

        利润总额(元)            5,562,438.94               2,014,040.58

          净利润(元)              5,562,438.94               2,014,040.5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DEXIANG LUO                        32.91%
    苏州娄城国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7.08%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82%
              太仓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9%
                       毛明安                         7.89%
                       高前文                         5.40%
                         马伟                         5.38%
      深圳市荣立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8%
                       李红涛                         0.75%

                         合计                        100.00%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苏州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
    . 债权人名称:银行(待定);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 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银行签订的相关授信协议为准。

    .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智行畅联董事长 DEXIANG LUO 将其持有的智行畅联
32.91%股权质押给公司,并以其名下两套房产(市场价约 1200 万元)为公司承
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
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董事会认真审议后认为:此次为参股公司智行畅联提供担保,以保证其日常
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
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持有智行畅联 16.82%的股权,智行畅联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智行畅联
董事长 DEXIANG LUO 将其持有的智行畅联 32.91%股权质押给公司,并以其名下
两套房产(市场价约 1200 万元)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公
司关于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担保公
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本次参股公司向银行借款,以保证其日常经营
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
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对公
司及参股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
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是为解决公司参股公司智行畅联流动资金需求的增加问
题,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
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16,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7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1%。
    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八、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
度公告。


    九、备查文件
   1、长信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长信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