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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通灵: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2024-02-08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4-029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公司”)于2024年1
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
《江苏 证监 局关 于对金 通灵 科技 集团 股份有 限公 司采 取责 令改正 措施 的决 定》
(〔2023〕17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就《决定书》中所指出的
问题进行整改。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通报、传达,并召集管理层、相关部门人员对《决定书》
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
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情况和公司自查结果,深入分析问题原
因,制定整改计划与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认真落实自查和整改工
作,现将整改情况及有关说明报告如下: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运
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
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虚增或虚减对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凯赛
(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金通灵及其控股子
公司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
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导致公司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
载。
    (二)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及时
    2018年及以前年度,你公司对河北槐阳生物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丰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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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装备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按照账龄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19年,公司对上述4家客户的应收账款改为按
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依据是与客户签订了还款协议,客户信用风险明显降
低。经查,上述4家企业应收账款逾期时间较长,相关还款协议未约定有关担保、
抵押或逾期付款时的保障条款,单独不足以作为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显著降低的客观
证据,期后回款等证据表明上述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风险未发生明显变化。公司
对上述4家客户信用风险评估不审慎,导致公司2019年至2021年财务报告信用减值
损失计提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7号)第四十七 条、第四十八条 、第五十八条、 第六十条的规定 。直至
2023年4月27日,你公司才在《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就前述事项
对2021年期初未分配利润、2021年度净利润进行调整。
    (三)未及时合理预估预计负债
    2019年1月28日,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宁法院)一审判决你公
司和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神农)违约,需赔偿衡阳
市大宇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大宇)1,204.15万元。你公司在2018年年报披
露前已收到相关判决,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
会〔2006〕3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29号》)中的调整事项,构成你公司在
2018年度的现时义务。经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2021年3月26日,
常宁法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你公司和上海 神农败诉,需赔偿衡 阳大宇
4,013.10万元。你公司在2020年年报披露前已收到相关判决,属于《企业会计准则
29号》中的调整事项,构成你公司在2020年度的现时义务。你公司未在《2018年年
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中充分考虑诉讼结果,未合理预估预计负债,不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第四条、《企业会计
准则29号》第五条的规定。直至2023年4月27日,你公司才在《关于前期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的公告》中就前述事项对2021年期初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
    二、整改工作的总体安排
    (一)统筹分工,明确责任
    公司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明确要求、制定计划、落实
责任,全面统筹开展本次整改工作,并根据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和行政处
罚决定书中相关整改要求,由公司管理层成员分别牵头各分管部门,具体开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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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落实整改任务,定期汇总、督办、评估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二)落实整改,深入自查
   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传达了《决定书》
的有关精神及要求,要求公司专项整改工作小组针对《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提出的有关问题,逐一落实各项整改内容。同时,对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工作规则和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深入自查自纠问题,全面排查
风险隐患,及时补短板、塞漏洞。
   (三)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结合整改事项和自查自纠,进一步修订“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财务管理、投
资管理等各项制度,推进公司层面商务风险、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集中统一管理,
不断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监察职能,坚持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双轮监督”,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推动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形成长效
管理机制。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计提不充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应的账龄计提预期
信用损失进行了更正;对或有损失按可能发生的年度确认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支出进
行了更正;对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
润总额的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了2017年至2022年的财务报表。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024年1月,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提前换届,优化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
按照“管理专业、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的原则,调优充实经理层成员,优化部门
设置,并规范“三会”运作,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权责分
明、各司其职、相互协调、有效制衡、运行稳健的公司治理机制。同步,公司对主
要分子公司经理层成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加强对分子公司的集中管理。同时,公
司着力推进财务委派制度,形成财务统一管理制度。
   (三)强化集中统一管理体系
   一是全面强化财务核算基础,完善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全面梳理会计核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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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管理等内控流程及制度,逐条梳理、分项总结,明确关键控制点,加强财务内部
控制自我评估,对存在的内控风险点及控制缺陷进行完善,并建立失职追责机制,
严格执行相关规则制度。二是推进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从项目立项、可研
论证、建设管理、财务统筹、审计监督、绩效评估等在内的全流程管控体系。通过
组建公司商务风险管理部,全程管理公司招标管理、法务工作,实施采购、销售、
工程服务等相关方文档管理、合同审核、履约跟踪、物流运输、异常报告等商务工
作。三是强化审计监察功能,建立从合同审查、采购支付、计划安排、产品交付、
工程结算、客户管理、售后服务等一体化管理体系。
   (四)加强对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2023年11月,公司邀请专业机构,组织董监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经
理层成员、关键岗位人员等进行“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专
题培训。2024年1月,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就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进行现场培训。同时,公司还不定期组织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另外,公司督促相关人员积极参
加由江苏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关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
务管理等相关主题的培训。通过各种培训活动,公司努力提升相关人员的履职尽责
能力。
   (五)着重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
   公司定期召开例会、专题会议等形式,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规则的
责任意识。公司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中涉及收入确认原则、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及判断依据、或有事项的处理等进行专题培训,并落实涉及销售
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相关责任,加强应收账款的核算并定期分析应收账
款的账龄、结构、趋势,及时预警坏账风险,协助责任部门、责任人组织清收工作,
督促业务部门定期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跟踪并催收客户应收账款、及时反馈客户
信用风险和坏账风险、开展客户信用评价和资信评级。
   (六)优化信息系统建设
   优化信息系统建设,推行数字化管理,将金蝶Cloud 财务软件同 MES、PLM、
OA 等对接,推进生产经营活动、业务单据、财务数据深度嵌入信息系统并实现无
缝对接,提升业财一体化融合,实现业务端、财务端数据打通,实现系统数据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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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溯性,减少人为的干预和操作,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门:审计监察部、财务管理部、证券事务部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持续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一)通过江苏证监局此次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公司充分认识在公司治理、内
部控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本
次现场检查对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规范经营意识、完善内部控制、提
升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
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
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二)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本次整改工作,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各部门相关人员,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及
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视和梳理,核查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强化规范运作
意识,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并强化监督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推动公司规范、
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
做到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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