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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通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09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4-057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 135 号,公司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华。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 名,共持
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99,668,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
33.553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代表股
份 494,894,0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2330%;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共 9 名,代表股份 4,774,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206%。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
5%以上(含持股 5%)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股份
4,774,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206%。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9,554,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
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66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7.6101%;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78%;弃
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9,554,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
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66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7.6101%;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78%;弃
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9,554,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
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66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7.6101%;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78%;弃
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9,554,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
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66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7.6101%;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78%;弃
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9,554,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
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66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7.6101%;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78%;弃
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9,554,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
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66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7.6101%;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78%;弃
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5,738,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36%;

                                     3
反对 3,92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64%;弃权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4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 17.6909%;反对 3,92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3070%;弃
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405,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0%;
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9%;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66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7.6101%;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78%;弃
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9,554,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
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66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7.6101%;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78%;弃
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9,554,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
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66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7.6101%;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78%;弃
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4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9,554,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
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66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7.6101%;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78%;弃
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9,554,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
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66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7.6101%;反对 1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78%;弃
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澍颖律师、孙烨婷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见
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
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签章页》;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5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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