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9-30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光伏 公告编号:2024-070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不代表法院正式启动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
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
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酒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如果酒泉中院启动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酒泉中院及管理人开
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
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
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预重整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进展情况
1、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暨法院启动
公司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申请人以公司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
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酒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
由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2024 年 7 月 8 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信 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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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向公司债权人发出《甘肃金刚光
伏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届满,
公司现阶段正在协助临时管理人完成已申报债权的审查认定工作,同时与已完成
审查的债权人就审查认定结果进行沟通并持续接受债权补充申报。
3、2024 年 7 月 9 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信 息 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4、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暨公司预重
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截至 2024 年 8 月 25 日 17 时报名期
限届满,临时管理人共收到 19 家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资料并足额缴纳投资意
向保证金。
5、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6),对公司预重整事项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
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
行了提示。
6、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批复许可公司引入共益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7),公司收到酒泉中院送达的《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
份有限公司引入共益债的批复》((2024)甘 09 破申 1 号),许可公司在预重
整期间引入整体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 8%,用于公司及下
属核心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临时管理人需对借款资金专项用途做好严格 监管。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及公司临时管理人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共益债债权投资协议》,开展酒泉中院《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引
入共益债的批复》((2024)甘 09 破申 1 号)许可范围内的共益债借款事宜。
共益债资金的引入将有效保障公司海内外订单交付,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更好实
现重整阶段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积极推进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密切关注相关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
理上市公司重整申请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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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提示
1、酒泉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启动公司重整。即使
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
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酒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如果酒泉中院启动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酒泉中院及管理人开
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
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
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重整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
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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