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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林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01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监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1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
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行海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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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
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情形,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1 日,并同
意以 5.21 元/股的价格向 16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33,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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