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专利无效请求的进展公告2024-11-29
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 2024-060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专利无效请求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3日、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
通知书>的(临2021-014)》以及《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
受理通知书>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临2021-015)》。近日公
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判决书》,
案号为(2023)最高法知行终254号。详情公告如下:
一、《行政判决书》基本情况
(一)诉讼机构
诉讼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北京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原告、专利权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一审第三人(无效宣告请求人):安徽省新能电气科技有
限公司。
(三)诉讼基本情况
1
2021年3月,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送达的《无效宣告
请求受理通知书》,涉案专利类型为发明专利,专利名称“一
种等离子体点火燃烧器”(专利号:200710137008.2)。经国
家知识产权局审理,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认定涉案
专利全部无效。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经北京知
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维持了国家知
识产权局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中作出的无效决定。
(四)判决情况
2024年1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
(2023)最高法知行终25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宣告无效的专利仅涉及“一种等离子体点火燃烧
器”专利(专利号:200710137008.2)一项,该专利涉及的
产品截至目前应用于公司节能板块下的等离子体点火业务,
仅是公司等离子体点火业务涉及的专利之一。目前公司等离
子体点火技术的有效专利为263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为97
项。“一种等离子体点火燃烧器”的发明专利只是我公司早
期2007年申请的发明专利之一,该专利将于2027年到期。随
着近年来公司点火技术的持续创新及产品迭代升级,该专利
涉及的技术已不再是等离子体点火技术的核心创新点。新型
高效、长寿命、轻量化、智能化等离子体点火及稳燃技术是
公司近年来点火技术发展的重点,目前已经申请相关专利
141项,其中发明专利44项。
2
2023年,公司等离子体点火业务实现收入24,739.67万元,
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1.91%,毛利率为36.96%。2024年1-6月
期间,公司等离子体点火业务实现收入8,514.39万元,占营
业收入的23.85%,毛利率为36.79%。
“一种等离子体点火燃烧器”专利被宣告无效,公司依
然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从目前市场情况看,该事项预计不会
对公司等离子体点火业务的生产、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最高法
知行终254号《行政判决书》。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