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9 证券简称:新开源 公告编号:2024-047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 会议以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4:00 在河南省博爱县 文化路(东段)188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军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2 人,代表股份 99,597,27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0.78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53,311,48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6.47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8 人,代表股份 46,285,7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3077%。 1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1 人,代表股份 71,533,794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22.11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5,248,00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7.8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8 人,代表股份 46,285,7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4.307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审议后,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对该项决议,同意 96,128,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17 5%;反对 1,3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79%;弃权 2,14 5,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5,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2.154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8,06 5,3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513%;反对 1,322,6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89%;弃权 2,145,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65,3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99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对该项决议,同意 96,128,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17 5%;反对 1,3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79%;弃权 2,145, 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5,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154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8,06 5,3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513%;反对 1,322,600 股,占 2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89%;弃权 2,145,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65,3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99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对该项决议,同意 96,128,2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16 9%;反对 1,32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86%;弃权 2,145, 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5,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154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8,06 4,7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505%;反对 1,323,2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98%;弃权 2,145,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65,3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99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对该项决议,同意 96,109,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98 2%;反对 1,29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11%;弃权 2,191, 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5,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2007%。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8,046, 0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243%;反对 1,295,9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16%;弃权 2,191,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665,3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64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暨高送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对该项决议,同意 96,688,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79 1%;反对 1,24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81%;弃权 1,66 3 6,0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5,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727%。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68,62 4,6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332%;反对 1,243,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78%;弃权 1,666,007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65,3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9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对该项决议,同意 95,134,4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19 1%;反对 2,182,0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09%;弃权 2,280, 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3,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2901%。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7,07 0,9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7612%;反对 2,182,029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503%;弃权 2,280,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753,8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88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王东虎、张军政、杨洪波及其一致行动人、曲云 霞、于江涛、赵威及一致行动人对议案回避表决。 对该项决议,同意 42,748,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400 5%;反对 2,343,0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48%;弃权 2,196, 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5,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4.6446%。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74 8,3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4005%;反对 2,343,029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48%;弃权 2,196,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4 默认弃权 1,665,3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44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阎重朝、常涛对议案回避表决。 对该项决议,同意 94,809,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30 9%;反对 2,341,8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572%;弃权 2,197, 5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6,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2119%。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6,745, 7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321%;反对 2,341,829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52%;弃权 2,197,5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666,5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2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对该项决议,同意 96,046,1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34 5%;反对 1,358,8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43%;弃权 2,192, 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5,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201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7,982, 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0357%;反对 1,358,829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96%;弃权 2,192,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665,3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6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 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 四、备查文件 1、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23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