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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开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4-06-18  

证券代码:300109         证券简称:新开源            公告编号:2024-058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每 10 股送 2 股派 10 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640.30 万股增至 960.45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559.80 万股增至 839.70 万股;预
留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80.50 万股增至 120.75 万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05.1750 万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87%。其中,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88 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799.4250
万股;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
为 16 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105.75 万股。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
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1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为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有关手续,有关情况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
     (一)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授予登记人数为 323 人,授予登记数量为 2,055.00 万股,授予限制性
股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授予登记人数为 18 人,授予登记数量为 161.00 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人
数为 318 人,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817.60 万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6 月 17 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5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
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1.00 万股。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办理完成此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01 人,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551.40
万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
为 15 人,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65.35 万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6 月
13 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3 名激励对象已退休且未继续任职于公司(含子
公司)而不符合激励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换届选举担任公司监事而不符合激励
资格、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15.20 万股;2021 年限


                                    2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
或未完全达标,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
性股票共计 15.15 万股。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办理完成此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事项。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吴德军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
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0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五)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
    (六)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


                                    3
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七)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
    (九)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十)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二)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十三)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十四)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
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十五)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六)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4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七)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关联监事回
避表决导致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公司监事会无法形成决
议,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十八)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十九)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
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二十)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十一)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十二)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5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情况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对应的总体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30%。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告本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已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需同时满足以下解
除限售条件方可办理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满足条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经核查,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经核查,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考核
 解除限售安排       考核目标Am           考核目标An        口径,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个        2023年净利润值       2023年净利润值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30,000万元     不低于24,000万元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493,027,339.92 元,公司
                                         公司层面可解除
       考核指标         考核完成进度
                                         限售比例(X)     2023 年 激 励 成 本 影 响 为

                            A≥Am           X=100%         45,658,238.98 元,经计算得出,

净利润实际完成值(A)    An≤A<Am           X=80%         公司 2023 年剔除激励成本影响后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A<An            X=0%

                                                           为 538,685,578.90 元,满足公司层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面业绩考核目标 Am,对应的公司
润,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以及本激励计划考核期

内可能产生的商誉减值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内,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导致当

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需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激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薪           励对象人数为 323 人。

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内,           2、20 名激励对象前期或因离职或

满足相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           退休或职务变更而不符合激励资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依据相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结           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果确定,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司回购注销,公司已办理完成相

需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

                                                           对象人数变为 303 人。

                                                           3、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


                                              7
    限售/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1)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2 名激励

    对象因退休且未继续任职于公司

    (含子公司)而不符合激励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15.30 万股不得解除

    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2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

    或未完全达标,其当期计划解除

    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计 24.975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回购注销:

      1)1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未达

    标,其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共计 22.50 万股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1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

    达标,其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部

    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2.4750 万股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其当期可予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2.4750 万股。

    (3)其余 287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绩效考核

    均完全达标,其当期计划解除限



8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96.95 万股

                                                    可予以全部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情况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对应的总体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50%。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告本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已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需同时满足以下解
除限售条件方可办理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满足条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经核查,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9
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经核查,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考核
 解除限售安排       考核目标Am           考核目标An        口径,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个        2023年净利润值       2023年净利润值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30,000万元     不低于24,000万元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493,027,339.92 元,公司
                                         公司层面可解除
       考核指标         考核完成进度
                                         限售比例(X)     2023 年 激 励 成 本 影 响 为

                            A≥Am           X=100%         45,658,238.98 元,经计算得出,

净利润实际完成值(A)    An≤A<Am           X=80%         公司 2023 年剔除激励成本影响后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A<An            X=0%

                                                           为 538,685,578.90 元,满足公司层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面业绩考核目标 Am,对应的公司
润,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以及本激励计划考核期

内可能产生的商誉减值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内,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导致当

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需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的激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薪           励对象人数为 18 人。

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内,           2、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

满足相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           限售/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依据相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结           (1)2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解

果确定,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           除限售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未达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标,其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

需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限制性股票共计 15.00 万股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其余 16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


                                              10
                                                       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绩效考核

                                                       均完全达标,其当期计划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5.75 万股

                                                       可予以全部解除限售。

     (三)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考虑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送转
股事项的影响,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05.1750 万股,占当前公司
总股本的 1.87%。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88 人。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99.4250 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1.65%。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考虑送            占考虑
                                                       本次解
                               送转事项前     转事项            送转事    剩余未解除
序                                                     除限售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后获授            项后获      限售数量
号                                                       数量
                               (万股)         数量            授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的比例

1    张军政   董事长、总经理     50.00         75.00     22.50   30.00%        0



2    杨洪波     副董事长         50.00         75.00     22.50   30.00%        0


               董事会秘书
3    邢小亮                      25.00         37.50     11.25   30.00%        0
                 副总经理


4    张德栋     副总经理         30.00         45.00     13.50   30.00%        0



5    邹晓文     副总经理         20.00         30.00     9.00    30.00%        0




                                         11
6    王实刚          副总经理         20.00           30.00       9.00     30.00%         0



7    毛海湛          副总经理          6.00            9.00       2.70     30.00%         0



8    刘爱民          财务总监         15.00           22.50       6.75     30.00%         0



9    李社刚          副总经理         25.00           37.50      11.25     30.00%         0


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
          他人员                     1,541.00        2,311.50   690.9750   29.89%         0
      (共计 279 人)

              合计                   1,782.00        2,673.00   799.4250   29.91%         0


注 1:为保持相关数据的可比性,上表已考虑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送转股事项的影响。

注 2: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因离职/退休/职务变更而不符合激励资格的人员以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

考核未达标的人员。

注 3:1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共计 22.5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1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未完

全达标,其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2.475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注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任大龙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送转事项前获授

数量为 50.00 万股,考虑送转事项后获授数量为 75.00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22.50 万股,占考虑送转

事项后获授数量的 30.00%,剩余未解除限售数量为 0 股。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6 人。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5.75 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2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考虑送                占考虑
                                       送转事                 本次解
                                                     转事项                送转事   剩余未解除
序                                     项前获                 除限售
      姓名              职务                         后获授                项后获     限售数量
号                                     授数量                   数量
                                                       数量                授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的比例

                                                12
1    于江涛    董事、高级副总经理        35.00          52.50         26.25   50.00%          0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
2               人员                    106.00         159.00         79.50   50.00%          0
            (共计 15 人)


               合计                     141.00         211.50     105.75      50.00%          0


注 1:为保持相关数据的可比性,上表已考虑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送转股事项的影响。

注 2: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的人员。

注 3:2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共计 15.0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之后的减持行为需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806,484.00       9.23          -9,051,750.00      35,754,734.00       7.37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0,446,271.00      90.77          9,051,750.00       449,498,021.00      92.63

    股份总数       485,252,755.00     100.00               0             485,252,755.00      100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
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3
    (五)《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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