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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向日葵: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4-01-04  

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月4日14:30在浙江省绍兴袍江工业区三江路公司办公楼五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曹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等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370,747,231股,
占公司总股本1,287,210,714股的28.802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370,630,231股,占公司总股本1,287,210,714
股的28.793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17,0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1%。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五项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
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733,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
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88.0444%;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5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733,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
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88.0444%;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5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733,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
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88.0444%;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5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733,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
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88.0444%;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5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733,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
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88.0444%;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5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龚丽艳、杨明星律师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