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4 证券简称:中航电测 公告编号:2024-055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4年10月14日,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14:00在西安市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西部大道166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周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 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30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 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51 人,代表股份 333,845,748 股,占公司享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6.9635%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90,760,499 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4,691,000 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95,343,283 股,占公司享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0.39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44 人,代表股份 38,502,465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6.56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49 人,代表股份 38,805,065 股,占公司 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62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02,600 股,占公司享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5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44 人,代表股份 38,502,465 股,占公司享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5696%。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 议>的议案》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 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4,978,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94%;反对15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4450%;弃 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 持股份的0.085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978,313股,占出席 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94%;反对15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50%;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6%。 2、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发布的《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 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4,988,6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86%;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1%;弃 权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 份的0.138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988,613股,占出席 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86%;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1%;弃权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2%。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4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33,652,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2%; 反对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弃权59,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612,065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6%;反对13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3451%;弃权5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