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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天机智能部分股权及放弃增资优先认缴权的公告2024-02-03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4-0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天机智能部分股权及放弃增资优先认缴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拟
以 12,717,253.07 美元的对价向 HIDDEN HILL INVESTMENT 117(以下简称“开曼隐
山”)转让所持有的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机智能”)30%的股权,
并放弃对天机智能拟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的优先认缴权。天机智能新增注册
资本将由开曼隐山认缴人民币 774.40 万元,由青岛隐山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隐山”)认缴人民币 1,225.6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及天机
智能增资事项完成后,开曼隐山和青岛隐山将合计持有天机智能 42%的股权,长盈精
密对天机智能的持股比例将降至 40%,长盈精密不再是天机智能的控股股东,天机智
能不再纳入长盈精密合并报表范围。
    2、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机智能的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为
其经营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公司拟向开曼隐山转让所持有的天机智能 30%的股权,
转让对价为 12,717,253.07 美元。天机智能其他股东均放弃本次拟转让股权的优先购
买权。
    2、天机智能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开曼隐山将出资 3,282,746.93
美元认缴天机智能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744,000 元,剩余折算成人民币 15,488,000
元计入天机智能资本公积;青岛隐山将出资人民币 36,768,000 元,认缴天机智能新
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2,256,000 元,剩余人民币 24,512,000 万元计入天机智能资本公
积。公司及天机智能的其他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3、本次股权转让及天机智能增资事项(以下合称“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开
曼隐山和青岛隐山将合计持有天机智能 42%的股权,公司对天机智能的持股比例将降
至 40%,公司不再是天机智能的控股股东,天机智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审议情况及审批流程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控股子公司天机智能部分股权及放弃增资优先认缴权的议案》,同意转让天机智能 30%
的股权,并放弃天机智能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开曼隐山:
    (1)公司名称:Hidden Hill Investment 117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16 日
    (4)注册地:One Nexus Way, Camana Bay,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
    (5)控股股东:GLP Hidden Hill Investment LPF
    (6)商业登记号码:380089
    (7)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1、开曼隐山:
    开曼隐山的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之“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股权受
让方基本情况”
    2、青岛隐山:
    (1)公司名称:青岛隐山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5 日
     (4)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南泉泉大路 317 号附 8 办公楼 506-508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隐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860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94LP616K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合伙人:珠海普隐物流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德时代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
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宁波市商毅软件有限公司、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陆港国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珠海隐山领创一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
岛隐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中股权受让方、增资方均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股权受让方、增资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18 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三路 6 号 3 栋
     法定代表人:陈曦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37900581C
     经营范围:工业智能系统方案开发、设计;工业智能设备集成;机器人开发制造;
工业智能设备开发制造;工业智能系统技术咨询及工程服务;产销第二类医疗器械(医
用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
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机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816.25                        17,694.60

           负债总额                                  8,062.18                         6,943.29

            净资产                                   9,754.07                        10,751.31

             项目                     2023 年 1 月-9 月                2022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5,227.15                        10,089.45

           利润总额                                 -1,314.96                        -2,679.10

            净利润                                    -998.88                        -2,166.87

       (三)本次交易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前            认缴注册资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本变动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
                           7,800.00        78.00%      -3,000.00          4,800.00      40.00%
股份有限公司
陈曦                       1,000.00        10.00%           -             1,000.00          8.33%
深圳市中泽星光咨询
                             700.00         7.00%           -               700.00          5.8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中盈星光咨询
                             500.00         5.00%           -               500.00          4.17%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开曼隐山                    -               -              3,774.40       3,774.40      31.46%
青岛隐山                    -               -              1,225.60       1,225.60      10.21%
合计                    10,000.00        100.00%      2,000.00           12,000.00     100.0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宇威国际资产
评估(深圳)有限公司出具的以 2023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
限公司拟转让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宇威评报字[2024]第
003 号)为基础,采用收益法,评估股东权益价值 28,060.00 万元,较账面值 9,754.07
万元增值 18,305.93 万元,评估增值率 187.67%。宇威评报字[2024]第 003 号评估报
告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中目标公司的估值为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以
2024 年 1 月 2 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中间价(即:1 美元
=7.077 元人民币)计算,目标公司的估值为 42,390,843.58 美元。本次交易定价系
考虑评估值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标的其他需披露事项
    1、担保事项: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人民币 9,000 万元额度内
为天机智能提供担保。截至 2024 年 1 月 27 日,公司对天机智能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人    被担保人    综合授信银行   最高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债权确定期间

                        杭州银行股份                                2023 年 3 月 21
 长盈精密   天机智能    有限公司深圳     2,340 万元   176.15 万元   日至 2024 年 3
                        分行                                        月 20 日
                        上海浦东发展                                2023 年 6 月 27
 长盈精密   天机智能    银行股份有限     2,340 万元      780 万元   日至 2024 年 6
                        公司东莞分行                                月 16 日
                        上海银行股份                                2023 年 8 月至
 长盈精密   天机智能    有限公司深圳     1,170 万元       -         2024 年 12 月
                        分行                                        14 日
    公司为天机智能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最高担保额度为 2,34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 月 27 日,实际担保余额为 176.15 万元。
天机智能股东陈曦、深圳市中泽星光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泽星
光”)、深圳市中盈星光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盈星光”)将连带地
按照最高担保额度 2,340 万元向长盈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债权确定终止日。
    公司为天机智能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最
高担保额度为 2,34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 月 27 日,实际担保余额为 780 万元。天机
智能股东陈曦、中泽星光、中盈星光将连带地按照最高担保额度 2,340 万元向长盈提
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债权确定终止日。
    为天机智能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担保额度为 1,17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
月 27 日,天机智能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无未偿还借款。天机智能及公
司已启动提前终止与上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
工作,同时天机智能股东陈曦、中泽星光、中盈星光将连带地按照最高担保额度 1,170
万元向长盈精密提供反担保,以保证解除此项担保。
    2、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
资金向天机智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
起算不超过 1 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向天机智能提供借款 1,560 万元。天
机智能将在 2024 年 3 月 19 日前向公司偿还前述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3、除以上事项外,天机智能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经营性往来,公司不存在以经
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本次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交易也不会导
致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条款
    1、成交金额:开曼隐山以现金 12,717,253.07 美元的对价,向公司购买天机智
能 3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开曼隐山将于交割日向公司
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
    (二)增资条款
    1、由开曼隐山以现金方式出资 3,282,746.93 美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的注册资
本人民币 7,744,000.00 元,剩余折算成人民币 15,488,000.00 元计入目标公司资本
公积;由青岛隐山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36,768,000.00 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的注
册资本人民币 12,256,000.00 元,剩余人民币 24,512,000.00 元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
积。(折算汇率为 2024 年 1 月 2 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中间
价,即:1 美元=7.077 元人民币)
    2、各增资方将在交割日将增资款 3,282,746.93 美元和人民币 36,768,000.00 元
一次性汇款至天机智能公司账户。
    (三)交割的前提条件
    投资方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已批准本次交易。
    公司已经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本次交易并授权订立签署交易协议。
    (四)过渡期安排
    交易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公司及天机智能不得进行可能对本
次交易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行动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带来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的行动。
    (五)终止和弃权
    天机智能所有股东同意本次交易,并放弃其根据适用中国法律、公司章程或任何
其他事由就本次交易可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权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对完成本次
交易有影响的权利。
    五、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同时
也有利于推动天机智能的业务可持续独立发展。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天机智能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经初步估算,本次交易对公司交割日所在报告期的税前利润影响金额约为 1.6
亿元至 1.8 亿元。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后续推进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长盈精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和增资协议》(待签署);
    3、《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拟转让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宇威评报字[2024]第 003 号)。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