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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詹伟哉)2024-03-19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詹伟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和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公
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
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詹伟哉,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管理学博士,正
高级会计师,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历任西藏大学经济管理
系团总支书记、深圳市东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深圳市侨社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安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安保险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
江财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德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沃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大学经管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数学统计
学院客座教授,江西财经大学兼职导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11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数     次数       数       未出席会议

詹伟哉     11         4           7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六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
问和发言,通过管理层向各位股东所做的工作汇报和各项经营指标的实现情况,
加强了本人对公司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认可。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2023年度主要工作职责如
下: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2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总体审计策略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审计划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对其进行指导,在实际操作中给予
建设性的意见,对于有关事项形成决议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
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12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我们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2023年积极参加公司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会议,
并提出专业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5)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8月,本人亲自到公司溧阳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工作。2023
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
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
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
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
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
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3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4、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
意选举陈奇星、陈小硕、朱守力、彭建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选举詹伟哉、梁融、孙进山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年5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小硕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黎英岳、钟发志、田刚、来
旭春、胡宇龙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守力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胡宇龙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6、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3年5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期权
进行注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同意 2,790 名激励 对象 在第一 个行 权期可 行权 股票期 权数 量共计
9,860,810份。

    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3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3月30日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常
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
组件项目”、“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7月12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中心审核通过。

    2023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
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
发展。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
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詹伟哉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