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7-20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4-71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9.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 号)核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826,086
股,发行价格每股 9.2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359,999,991.20 元,扣除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6,745,496.2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343,254,494.96 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
3-15 号),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分别与各存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内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
用计划(调整后)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
1 118,225.00 26,325.45
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
2 64,550.00 45,000.00
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智能可穿戴设备 AR/VR 零
3 80,539.00 40,000.00
组件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合计 286,314.00 134,325.45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
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
划和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
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按1年期LPR计算,预计一年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3,277.50万元。因此,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缓解公司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
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9.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5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长盈精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长盈精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