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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谷华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2024-04-1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阳谷华泰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凤华                      联系电话:0531-6888808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志斌                      联系电话:0531-68888089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维朋                      联系电话:0531-6888808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项目                              工作内容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1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 会” 运 作情 况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与 2017 年度配股融资相关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与股份回购相关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与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是                 不适用
相关的承诺
6.与向谷丰源提供担保相关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与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是                 不适用
券相关的承诺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减
                                                    是                 不适用
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凤华                  李志斌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9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志斌                  孟维朋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