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4-11-01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波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24年2月2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鹤壁市鹤山区地瑞化工科技
有限公司100%股权。
上述交易与本次交易不具备相关性,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
内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发生购买、出售其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情况,
亦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或者其他可
能被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