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34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41 人 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419.10 万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总股本 的 0.95%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 办理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 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1,406.00 万股,约占 1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7,513.1706 万股的 3.75%。本次激励计划 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为 5.59 元/股(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均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6.14 元 /股调整为 5.59 元/股)。 5、授予日期:2021 年 10 月 18 日。 6、授予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142 人,包括公司 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以及其他关键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员工。 7、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 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4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三个归属期 3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 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8、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若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 3 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4 亿元或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3.5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5 亿元或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4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0 亿元或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5.5 亿元。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 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比例。激励对 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 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 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4 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除满足上述归属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 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山东阳谷华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山东阳谷华 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9 月 18 日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山东阳谷华 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5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18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0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6.14 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实施完毕,以总股本 375,131,7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 6.14 元/股调整为 6.0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142 人,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562.40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 期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第一个 归属期新增的 562.40 万股股份已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上市流通。 8、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以总 股本 404,770,8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根 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 予价格由 6.04 元/股调整为 5.8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9、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6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142 人,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421.80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 属期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第二 个归属期新增的 421.80 万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上市流通。 10、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确定为 2021 年 10 月 18 日,按 6.1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06.00 万 股限制性股票。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实施完毕,以总股本 375,131,7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 由 6.14 元/股调整为 6.04 元/股。详见《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以总股本 404,770,8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 由 6.04 元/股调整为 5.84 元/股。详见《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7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 本 408,989,577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735,000 股后的 403,254,577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 2.5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授予价格由 5.84 元/股调整为 5.59 元/股;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 2.70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详见《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及《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归属计划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141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9.10万股, 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41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归属期内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 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 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 30%。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18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进入第三个归 属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具体如下表 8 所示: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归属 1 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 2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归属条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 本次可归属的141名激励对象符 3 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 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 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2-00237 4 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 号),公 司2023 年营业 收入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345,461.23万元,公司层面业绩满 为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或2023年净利润 足归属条件。 不低于5.5亿元。 9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 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 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考 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不 激励对象的142人中,1人因个人 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 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剩 5 下表所示: 余141人2023年度个人考核评价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不合格 结果均为“优秀”,本次个人层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面归属比例均为1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 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 数量×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 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 属。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41名 激励对象在第三个归属期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 为归属日。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 (二)归属数量:419.10 万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总股本的 0.95% 10 (三)归属人数:141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5.59 元/股(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均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6.14 元/股调整为 5.59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 本次归属限制性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万股) (万股) 百分比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以及其他关键 1,397.00 419.10 30% 人员(合计 141 人) 合计 1,397.00 419.10 30%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19.10 万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总股本的 0.95%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股票的激励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XYZH/2024JNAA3B0290),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 确认“截至2024年10月3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上述141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 缴纳的4,191,000.00股限制性股票认缴款合计人民币23,427,690.00元。其中:计入 股本人民币4,191,000.00元(肆 佰壹拾玖 万壹仟元 整),计 入资本公 积人民币 19,236,690.00元(壹仟玖佰贰拾叁万陆仟陆佰玖拾元整)”。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归属限制性 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将于2024年11月13日上市流通。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1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增加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189,839 3.66% 0 16,189,839 3.62% 高管锁定股 16,189,839 3.66% 0 16,189,839 3.6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6,419,775 96.34% 4,191,000 430,610,775 96.38% 三、股份总数 442,609,614 100.00% 4,191,000 446,800,614 100.00%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的股份数据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下发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7 日的股本结构表填列。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84,963,181.13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45 元/股。本次办理股份归 属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442,609,614 股增加至 446,800,614 股,按新股本计算, 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 益将相应摊薄。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并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第六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5、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价格调整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 律意见书; 6、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