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熊超先生、沈晓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核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熊超先生、沈晓峰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