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2-19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预计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
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对外提供
总额度不超过 16.36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含此前董事会已审批
且尚在有效期内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 5 月 23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等公告。
二、本次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亚光”)在渤海国际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1 亿元信托贷款手续,期限 5 年,成都亚光以自有不动产抵押并签署《抵
押合同》,公司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成都亚光前述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相关担保要素如下:
担保主债权
主债权/担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额度 保证期间 担保类型
保期限
(万元)
渤海国际信托股 连带责任保
亚光科技 成都亚光 10,000 5年 3年
份有限公司 证
上述担保属于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
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成都市成华区东虹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 石凌涛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 1981-10-08
注册资本 15108.184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2019213676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光电子
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
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
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雷达及配套设
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电子产
经营范围 品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
算机及系统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91.70%
2、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4.28%
股东信息
3、成都鼎顺聚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 2.47%
4、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55%
2、财务情况(单体报表,单位:万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8,113.19 357,590.90
负债总额 150,197.83 160,559.15
净资产 207,915.37 197,031.75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53,484.51 109,999.31
营业利润 11,672.77 7,301.01
净利润 10,605.45 6,681.32
被担保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1、债权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和期限: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具体数额以借款借
据为准。主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5 年,从第 1 笔信托贷款实际发放之日算起,具体期限以借款
借据为准。
5、保证范围: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
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
费、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3 年。
(二)抵押合同
1、抵押人: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主债权金额和期限: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具体数额以借款借
据为准。主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5 年,从第 1 笔信托贷款实际发放之日算起,具体期限以借款
借据为准。
4、抵押财产:成都亚光持有的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东虹路 66 号的共 11 幢办公、工业及配
套用房房地产及占用土地使用权(总建筑面积 47,791.68 平方米,宗地面积 35,652.83 平方米)
5、担保范围:本合同的抵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
贷款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抵押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
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已提供担保额度(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
之间的相互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为 12.5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39%,担保余额(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
算)为 8.9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12%,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
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