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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松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27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并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唐清泉先生、钱晓明先生、黄浩先生提交的《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唐清泉先生、钱晓明先生、黄浩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