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4-068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合伙企业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购合伙企业概述 2024 年 7 月 24 日,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华策影视”)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合伙企业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金 4,454.8350 万元收购宁波元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 波元傲”)82.8572%份额,以自有资金 3,204.3880 万元收购宁波元颢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元颢”)87.6466%份额;同意全资子公 司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西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溪投资”) 以自有资金 727.6500 万元收购宁波元傲 17.1429%份额,以自有资金 356.5694 万元收购宁波元颢 12.3534%份额。 宁波元傲、宁波元颢唯一投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剧汇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华剧汇”),现分别持有上海华剧汇 10.2052%、6.9396%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元傲、宁波元颢将成为公司全资企业,公司持有的上海华 剧汇股权由 82.8552%增至 10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收购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本次收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宁波元傲 1、企业名称:宁波元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昱清 1 3、出资额:2572.5 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7MA2HL1062K 5、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28 日 6、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 366 号 3348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经 项 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 2,574.11 2,574.00 负债总额 0.93 0.20 净资产 2,573.18 2,573.79 项 目 2024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2023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0.62 0.32 10、经查询,宁波元傲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 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 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二)宁波元颢 1、企业名称:宁波元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吕佳铭 3、出资额:1749.3 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7MA2HL5362H 5、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21 日 6、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 366 号 3349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 资产总额 1,750.17 1,750.79 负债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750.17 1,750.79 项 目 2024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2023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0.62 0.06 10、经查询,宁波元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 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 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三)上海华剧汇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上海华剧汇科技有限公司 2、法人:瞿长林 3、注册资本:25207.68 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1UJA6B 5、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19 日 6、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富永路 425 弄 212 号 2 楼 3240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服装服饰出租;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租 借道具活动;摄影扩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 制作;广告发布;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 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玩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 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演出经纪;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 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项 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计) 3 资产总额 47,697.86 47,944.35 负债总额 10,152.67 10,818.22 净资产 37,545.19 37,126.13 项 目 2024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6,057.68 17,285.77 净利润 1,025.89 6,429.52 10、经查询,上海华剧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评估与审计结果 1、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收购标的进行了评估,出 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4]第 346 号),“经实施核查核实、实地 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收益法得出上海华剧汇科 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上海华剧汇科技 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口径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37,126.13 万元,评估值为 73,010.00 万元,评估增值 35,883.87 万元,增值 率 96.65%。” 评估结果:上海华剧汇科技有限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值为人民币柒亿叁仟零壹拾万元整(人民币 73,010.00 万元)。 2、审计结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股权收购中相关 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上海华剧汇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 告》(天健审〔2024〕6768 号),审计后资产负债表显示上海华剧汇所有者权 益 37,126.13 万元。 (二)交易价格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上海华剧汇评估值为 73,010.00 万元,折合约 2.90 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以前述评估报告为基础,经 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交易价格较评估价格有所折价: 1、宁波元傲认缴出资额 2,572.50 万元,实缴出资额 2,572.50 万元,根据 各合伙人在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三年累计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确定 交易价格,第一档 8 人为 2.09 元/股,第二档 1 人为 1.65 元/股,总转让价格为 4 5,182.4850 万元。华策影视受让宁波元傲 82.8572%份额,转让价格 4,454.8350 万元,西溪投资受让宁波元傲 17.1429%份额,转让价格 727.6500 万元。 2、宁波元颢认缴出资额 1,749.30 万元,实缴出资额 1,749.30 万元,根据 各合伙人在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三年累计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确定 交易价格,第一档 5 人为 2.09 元/股,第二档 3 人为 1.65 元/股,总转让价格为 3,560.9574 万元。华策影视受让宁波元颢 87.6466%份额,转让价格 3,204.3880 万元,西溪投资受让宁波元颢 12.3534%份额,转让价格 356.5694 万元。 (三)宁波元傲、宁波元颢的实缴出资时间 单位:万元 实缴金额 实缴金额占 出资人 认缴金额 出资时间 出资时间 认缴金额的 (2022.6.17) (2023.12.6) 比例 宁波元傲 2,572.5000 1,543.5000 1,029.0000 100.0000% 宁波元颢 1,749.3000 1,049.5800 699.7200 100.0000% 合计 4,321.8000 2,593.0800 1,728.7200 100.0000% (四)收购完成后股权结构 1、宁波元傲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华策影视 2,131.5000 82.8572% 西溪投资 441.0000 17.1429% 合计 2,572.5000 100.0001% 2、宁波元颢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华策影视 1,533.2000 87.6466% 西溪投资 216.1000 12.3534% 合计 1,749.3000 100.0000%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宁波元傲 1、签约主体 甲方(转让方):宁波元傲全体合伙人 乙方(受让方):华策影视、西溪投资 5 2、标的股权 各转让方持有的宁波元傲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 2,572.5000 万元,实缴出 资额 2,572.5000 万元。 3、转让价款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4]第 346 号),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华剧汇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73,010.00 万元。 各方一致确认,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的定价为根据各合伙人在 2021 年 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三年累计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确定为 2.09 元/股,或 1.65 元/股,总转让价格为 5,182.4850 万元。 华策影视受让宁波元傲 82.8572%股权,转让价格 4,454.8350 万元,西溪投 资受让宁波元傲 17.1429%股权,转让价格 727.6500 万元。 乙方同意对本次转让定价为 2.09 元/股的合伙人另按 1.59 元/股设置保证 金。根据甲方个人三年(指 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下同)累计业绩 完成情况,比照业绩考核系数调整本次实缴部分份额转让价格,具体如下: 若甲方在 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三年累计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达 到 100%的,乙方保证金全部转为本次实缴部分份额转让款;若完成率为 90%以上 (含本数),但不足 100%(不含本数)的,乙方保证金的 90%转为本次实缴部分 份额转让款,剩余 10%不予支付;若完成率为 80%以上(含本数),但不足 90% (不含本数)的,乙方保证金的 80%转为本次实缴部分份额转让款,剩余 20%不 予支付;若完成率为 70%以上(含本数),但不足 80%(不含本数)的,乙方保 证金的 70%转为本次实缴部分份额转让款,剩余 30%不予支付;若完成率为 60% 以上(含本数),但不足 70%(不含本数)的,乙方保证金的 60%转为本次实缴 部分份额转让款,剩余 40%不予支付;若完成率为 50%以上(含本数),但不足 60%(不含本数)的,乙方保证金的 50%转为本次实缴部分份额转让款,剩余 50% 不予支付;若完成率不足 50%(不含本数),乙方保证金不转为本次实缴部分份 额转让款,乙方保证金部分全部不予支付。 以上保证金在 2024-2026 年业绩目标完成后于 2025-2027 年按比率支付。 甲方承诺在华策影视服务期至少到 2026 年底,否则乙方保证金不予支付。 6 4、价款支付 (1)乙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50%, 甲方配合完成目标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后五日内,乙方支付剩余价款。 (2)根据甲方 2024-2026 年业绩完成情况,比照业绩考核系数调整本次实 缴部分份额转让价格部分:在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达成上一年业绩目标 后支付,支付比例分别是 2025 年二季度支付 2024 年实际利润目标达成比率的 25%(2025 年支付比例=2024 年实际完成目标/2024 年业绩目标*25%,但不超过 保证金的 25%);2026 年二季度支付 2025 年实际利润目标达成比率的 25%(2026 年支付比例=2025 年实际完成目标/2025 年业绩目标*25%,但不超过保证 金的 25%);2027 年二季度根据考核结果通算,支付最后部分。 (3)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税赋,由各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二)宁波元颢 1、签约主体 甲方(转让方):宁波元颢全体合伙人 乙方(受让方):华策影视、西溪投资 2、标的股权 各转让方持有的宁波元颢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 1,749.3000 万元,实缴出 资额 1,749.3000 万元。 3、转让价款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4]第 346 号),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华剧汇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73,010.00 万元。 各方一致确认,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的定价为根据各合伙人在 2021 年 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三年累计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确定为 2.09 元/股,或 1.65 元/股,总转让价格为 5,182.4850 万元。 华策影视受让宁波元颢 87.6466 %股权,转让价格 3,204.3880 万元,西溪投 资受让宁波元颢 12.3534%股权,转让价格 356.5694 万元。 乙方同意对本次转让定价为 2.09 元/股的合伙人另按 1.59 元/股设置保证 金。根据甲方个人三年(指 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下同)累计业绩 7 完成情况,比照业绩考核系数调整本次实缴部分份额转让价格,具体如下: 若甲方在 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三年累计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达 到 100%的,乙方保证金全部转为本次实缴部分份额转让款;若完成率为 90%以上 (含本数),但不足 100%(不含本数)的,乙方保证金的 90%转为本次实缴部分 份额转让款,剩余 10%不予支付;若完成率为 80%以上(含本数),但不足 90% (不含本数)的,乙方保证金的 80%转为本次实缴部分份额转让款,剩余 20%不 予支付;若完成率为 70%以上(含本数),但不足 80%(不含本数)的,乙方保 证金的 70%转为本次实缴部分份额转让款,剩余 30%不予支付;若完成率为 60% 以上(含本数),但不足 70%(不含本数)的,乙方保证金的 60%转为本次实缴 部分份额转让款,剩余 40%不予支付;若完成率为 50%以上(含本数),但不足 60%(不含本数)的,乙方保证金的 50%转为本次实缴部分份额转让款,剩余 50% 不予支付;若完成率不足 50%(不含本数),乙方保证金不转为本次实缴部分份 额转让款,乙方保证金部分全部不予支付。 以上保证金在 2024-2026 年业绩目标完成后于 2025-2027 年按比率支付。 甲方承诺在华策影视服务期至少到 2026 年底,否则乙方保证金不予支付。 4、价款支付 (1)乙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50%, 甲方配合完成目标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后五日内,乙方支付剩余价款。 (2)根据甲方 2024-2026 年业绩完成情况,比照业绩考核系数调整本次实 缴部分份额转让价格部分:在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达成上一年业绩目标 后支付,支付比例分别是 2025 年二季度支付 2024 年实际利润目标达成比率的 25%(2025 年支付比例=2024 年实际完成目标/2024 年业绩目标*25%,但不超过 保证金的 25%);2026 年二季度支付 2025 年实际利润目标达成比率的 25%(2026 年支付比例=2025 年实际完成目标/2025 年业绩目标*25%,但不超过保证 金的 25%);2027 年二季度根据考核结果通算,支付最后部分。 (3)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税赋,由各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华剧汇业绩贡献的主要客户为各大新媒体平台,基于各新媒体平台一般 在年底报送配额,因此公司续约订单集中在下半年,再加上本年度独家销售剧目 8 启权期在下半年,及公司经营策略从传统销售转为强运营模式以提升版权运营的 核心竞争力,分账结算也在下半年等因素综合影响,预计上海华剧汇本年下半年 的业绩远高于上半年。 上海华剧汇目标是打造中国最大的影视素材版权运营平台,公司于 2023 年 完成并购森联后,整个公司的版权数量提高到 5 万小时,上海华剧汇在新媒体运 营、新技术探索等领域不断拓展创新业态,如推进科技化、智能化的短视频和空 镜头制作、国际板块内容分发的多渠道建设、彩铃视频版权的二创分发、抖音的 小程序付费内容合作、算力运营服务等。本次交易是基于宁波元傲、宁波元颢合 伙人完成了为期 3 年(2021-2023 年)的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的基础上,另行设置 了核心骨干员工三年(指 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累计业绩完成目标 的考核指标,实现了上市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的一致,践行了公司“以奋斗者为 本”的内部创业机制,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上海华剧汇 100%股权。上海华剧汇从公司控 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评估报告;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4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