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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维通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06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967,568,638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6,756,863.80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7,568,63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公司权益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本次实施分配方
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26                       彭浩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A 栋北二楼
    咨询联系人:卢信、伍柯瑾
    咨询电话:0755-33086079
    传真电话:0755-86561715

    六、备查文件
    1、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