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4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 购股份上限为 400 万股,占《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 0.25%, 回购股份下限为 200 万股,占《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 0.12%,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审议回购事项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2)。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股 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 50.00 元/股调整为 49.99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51)。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 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023 年已回购的 2,000,000 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 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 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该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 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时间已届满,回购股份 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的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和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5 日、6 月 2 日、7 月 4 日、8 月 3 日、9 月 5 日、 10 月 11 日、11 月 3 日、12 月 5 日、2024 年 1 月 4 日、2 月 3 日、3 月 2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2023- 058、2023-065、2023-067、2023-089、2023-092、2023-101、2023-104、2024-001、 2024-004 和 2024-006)。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至 2024 年 4 月 3 日。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最高成交价为 36.28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35.6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2,197,766.4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 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数量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 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的差异说明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为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023 年已回购的 2,000,000 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该 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除此之外,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之间不存 在其他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 生重大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 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拟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 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 的投资回报。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 交易股数 姓名 职务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时间 (元/股) (万股) 吴云燕 运营总监 大宗交易 卖出 2023 年 12 月 27 日 22.25 20.00 吴云燕 运营总监 大宗交易 卖出 2024 年 2 月 7 日 17.26 15.00 赵金龙 投资总监 大宗交易 卖出 2024 年 2 月 7 日 17.26 11.60 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均为个人自行判断决策后行为,与本次股份回购不存 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 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 公司总股本减少,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回购股份注销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045,220 2.43% 0 39,045,220 2.4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68,303,264 97.57% 2,000,000 1,566,303,164 97.57% 股份总数 1,607,348,484 100% 2,000,000 1,605,348,484 100% 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仍全部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总股本不变,预计公司股本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045,220 2.43% 41,045,220 2.5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68,303,264 97.57% 1,566,303,264 97.45% 股份总数 1,607,348,484 100% 1,607,348,484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是基于本公告披露时的实际情况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 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第十 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 报告书。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股东大会表 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后续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依法履行股 份注销程序,并按规定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手续。 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后续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如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 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将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 风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 予以注销。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相应的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