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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3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4-010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公告的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2024 年 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4 年 2 月 23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一号盈康一生大厦 19 楼董事会
议室。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谭丽霞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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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10 人,所持(代
表)股份 6,00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91%。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2 人,所持(代表)股份 3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所持股份 5,96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32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共 10 人,
所持(代表)股份数 6,00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91%。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2 人,所持(代表)股份 3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所持股份 5,96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329%。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未出席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不存在
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5,51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465%;反
对21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90%;弃权271,80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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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5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465%;反对2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90%;弃权27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4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的葛娜娜律师和刘承宾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
(2022年修订)》和《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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