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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宋城演艺: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2月)2024-02-09  

                        宋 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 实 保 护 投 资 者 特 别 是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
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管理机制,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
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
员 、员工及其他人员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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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
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
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
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和内容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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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
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二)年度报告说明会;

   (三)股东大会;

   (四)投资者说明会;

   (五)公司网站、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六)一对一沟通;

   (七)邮寄资料;

   (八)电话咨询;

   (九)现场参观;

   (十)分析师会议;

   (十一)路演;

   (十二)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第十条     公司举行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
为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可以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采取网上直播方式
的,公司应当提前发布公告,说明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时间、方式、网址、公司
出席人员名单和活动主题等。

   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十二条    公司应积极利用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开
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十三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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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十四条   公司在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
后应当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动易平台刊载。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形式;

   (二)交流内容及具体问答记录;

   (三)关于本次活动是否涉及应披露重大信息的说明;

   (四)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范围内的
媒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
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时段通过新闻发布会、
媒体专访、公司网站、网络自媒体等方式对外发布应披露的信息,但公司应当
于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第十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一)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

   (二)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

   (三)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
未披露重大事件;

   (四)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

   (五)其他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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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投资部 为投资
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

   第十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投
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
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十九条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一)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

   (二)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第二十条 具体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二)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要求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通过举行说明会及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
电子邮 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
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三)定期及临时报告:负责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及临时
报告的编制工作;

    (四)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
材料;

    (五)公共关系:建立和维护与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良好的
公共关系;

    (六)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 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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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七)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

     (八)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
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 方案;

     (九)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等工作,档案文件内容至
少记载投资者关系活动的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及相关建议、意见等;

     (十)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各分、子
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并主动 配合证券投资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 实 际 控 制 人 、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在 投资 者 关系 管 理活 动 中出 现下 列 情形 :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
冲突的信息;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七 )违 反 公 序 良 俗 , 损害 社 会公 共 利益 ;

     ( 八) 其他违 反信息 披露 规定, 或者影 响公 司证券 及其衍 生品 种正 常
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
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提高其与特定对象进行沟通的能力,增
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树立公平披露意识。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
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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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




                                  7
附件 1:                         承 诺 书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
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
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以外的人员进
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露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
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
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
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除非你公
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
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
发布或使用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并保证相关内容客观真实;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
等)活动,时间为: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调研
(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视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
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签章)

                                  8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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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别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 □其他(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员姓名



       时间


       地点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
       姓名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
    要内容介绍




附件清单(如有)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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