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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舟文化:关于对参股公司的投资进展公告2024-02-23  

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24-013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的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进展事项概述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资产

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37,500万元购买广州四九游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四九游”)25%的股权。具体请详见2018年4月25日披

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18- 037)。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的议案》,公司因整体战略规划调整

和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对四九游进行减资,并与四九游及其股东签署

了《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减资完成

后,公司持有四九游股权的比例由25%变更为15%。同时,在协议签
署后36个月内,四九游拟以7,500万元的交易价款回购公司持有的

53.8926万元股权,回购完成后,公司最终持有四九游股权的比例为

10%。具体请详见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76)。

    为积极妥善解决公司与四九游的股权回购事宜,经交易各方协商

一致确认,四九游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1,000万元,并将其作为有

限合伙人所持有的深圳国金天使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国金天使三期”)的10%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以国金天使

三期10%财产份额抵偿股权回购款中的6,500万元,公司与四九游及其

部分股东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

    本次进展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债务重组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四九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545444091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潭村路 350 号 821 室(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黎念辉

    注册资本:9,485,104 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10 月 2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的签署主体

    甲方: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 1:万安智安游贸易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乙方 2:上海四九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广州四九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债务情况

    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补充协议约定丙方应以 7,500 万元或

各方协商确认的其他方式回购甲方持有的丙方 52.6951 万元股权(回

购方式为减少甲方在丙方的标的股权),回购完成后,甲方在丙方的
最终持股比例为 10%。

    2、债务重组方式

    为妥善解决甲丙双方债权债务处理问题,各方一致确认,丙方以

现金和资产转让相结合的方式履行补充协议第二条关于“股权回购”

约定的股权回购义务,具体如下:

    (1)现金方式: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 1,000 万元。本协

议签署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资产转让方式:丙方同意将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所持有的国

金天使三期的 10%财产份额转让给甲方,完成“国金天使三期”资产

转让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

    3、陈述和保证

    (1)丙方保证对“国金天使三期”享有的 10%财产份额合法有

效,丙方有权处置其所持有的上述资产(甲方对于丙方的本次处置没

有异议),丙方所持有的上述资产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其

他第三方权利的限制;丙方保证在本协议生效之前,丙方所持有的上

述资产没有受任何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益的限制,没有被司法冻结,

没有被采取任何性质的强制措施,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影响本次

转让的限制。

    (2)若丙方作为“国金天使三期”的有限合伙人因交割之前的

事项所引起的损失、罚款、债务、责任、义务等 (无论该等损失、罚
款、债务在何时发生),均由丙方先行直接承担,应保障甲方免于承

担责任或损失。如因丙方没有履行前述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

方应足额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交易完成后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甲方仍持有丙方 10%及以上股权的情况下,如果乙方在丙方之

外新设游戏或相关业务主体,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无条件且无

需支付任何对价、成本即可在该新设业务主体中持有与甲方在丙方中

的持股比例相同的股权。如果甲方因股权转让、稀释、回购等原因导

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丙方股权少于 10%,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甲

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持有以上新设公司的全部股权在指定时间内

无条件无偿转让至乙方 1 指定的特定主体。

    5、税费承担

    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税负责任及审计费等相关费

用由丙方承担。

    四、本次投资进展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

资产结构,回流资金支持公司主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债务重组完成后,公司持有四九游

股权的比例由15%变更为10%,四九游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进

展最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公司与四九游及其部分股东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