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4-66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科路 2829 号金科中心 A 栋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4:00 4、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9 人,所持(代理)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12,419,0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5028%。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5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0,425,2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878%。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755,275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75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58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08,663,7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7514%。 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 WOO SWEE LIAN 先生主持,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518,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8071%; 反对 1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弃权 25,778,91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3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300,7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5908%;反对 12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84%; 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08%。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476,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869%; 反对 16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1%;弃权 25,781,41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3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257,8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4498%;反对 16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11%; 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19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56,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835%; 反对 23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7%;弃权 25,929,61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038,2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7280%;反对 23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58%; 弃权 154,0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5062%。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56,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835%; 反对 23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7%;弃权 25,929,61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038,2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7280%;反对 23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58%; 弃权 154,0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5062%。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48,1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267%; 反对 14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8%;弃权 25,929,0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29,9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0295%;反对 14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1%; 弃权 153,4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504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01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75,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397%; 反对 12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弃权 25,921,9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57,5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1202%;反对 12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87%; 弃权 146,3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81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2 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72,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383%; 反对 1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5%;弃权 25,921,9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54,5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1104%;反对 12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5%; 弃权 146,3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81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3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24,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156%; 反对 1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5%;弃权 25,923,5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06,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9519%;反对 17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17%; 弃权 147,9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86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4 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42,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240%; 反对 16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0%;弃权 25,908,5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24,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0111%;反对 16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18%; 弃权 132,9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37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5 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11,9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096%; 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47%;弃权 25,927,1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093,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9105%;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13%; 弃权 151,5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982%。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6 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40,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230%; 反对 15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6%;弃权 25,926,6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22,1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0039%;反对 15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96%; 弃权 151,0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96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7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72,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381%; 反对 1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4%;弃权 25,924,6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54,1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1090%;反对 12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10%; 弃权 149,077 股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0.49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8 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84,9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440%; 反对 1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4%;弃权 25,912,1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66,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1505%;反对 12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07%; 弃权 136,5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48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9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61,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331%; 反对 15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4%;弃权 25,903,5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43,5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0742%;反对 15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52%; 弃权 127,9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20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10 审议通过《分红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64,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344%; 反对 1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7%;弃权 25,902,0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46,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0834%;反对 15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09%; 弃权 126,4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15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11 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87,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451%; 反对 12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1%;弃权 25,902,0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69,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1580%;反对 12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63%; 弃权 126,4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15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选举 WOO SWEE LIAN 先生、 樊世新先生、陈旺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7.01 选举 WOO SWEE LIAN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44,6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20,479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639%。 7.02 选举樊世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2,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08,482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45%。 7.03 选举陈旺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2,6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08,483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45%。 8、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选举郭志成先生、汪献忠先生、 张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8.01 选举郭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42,6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18,475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573%。 8.02 选举汪献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2,6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08,48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45%。 8.03 选举张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2,6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08,472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44%。 9、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选举张大超先生、齐家辉女士 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 选举张大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42,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18,476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573%。 9.02 选举齐家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2,6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08,474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夏青、侯燕玲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