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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4  

 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4-66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科路 2829 号金科中心 A 栋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4:00
    4、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9 人,所持(代理)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12,419,0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5028%。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5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0,425,2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878%。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755,275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75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58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08,663,7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7514%。
    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 WOO SWEE LIAN 先生主持,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518,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8071%;
反对 1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弃权 25,778,91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3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300,7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5908%;反对 12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84%;
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08%。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476,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869%;
反对 16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1%;弃权 25,781,41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3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257,8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4498%;反对 16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11%;
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19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56,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835%;
反对 23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7%;弃权 25,929,61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038,2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7280%;反对 23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58%;
弃权 154,0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5062%。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56,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835%;
反对 23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7%;弃权 25,929,61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038,2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7280%;反对 23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58%;
弃权 154,0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5062%。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48,1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267%;
反对 14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8%;弃权 25,929,0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29,9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0295%;反对 14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1%;
弃权 153,4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504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01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75,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397%;
反对 12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弃权 25,921,9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57,5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1202%;反对 12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87%;
弃权 146,3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81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2 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72,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383%;
反对 1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5%;弃权 25,921,9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54,5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1104%;反对 12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5%;
弃权 146,3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81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3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24,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156%;
反对 1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5%;弃权 25,923,5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06,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9519%;反对 17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17%;
弃权 147,9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86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4 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42,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240%;
反对 16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0%;弃权 25,908,5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24,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0111%;反对 16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18%;
弃权 132,9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37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5 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11,9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096%;
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47%;弃权 25,927,1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093,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9105%;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13%;
弃权 151,5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982%。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6 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40,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230%;
反对 15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6%;弃权 25,926,6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22,1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0039%;反对 15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96%;
弃权 151,0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96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7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72,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381%;
反对 1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4%;弃权 25,924,6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54,1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1090%;反对 12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10%;
弃权 149,077 股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0.49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8 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84,9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440%;
反对 1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4%;弃权 25,912,1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66,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1505%;反对 12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07%;
弃权 136,5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48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9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61,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331%;
反对 15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4%;弃权 25,903,5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43,5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0742%;反对 15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52%;
弃权 127,9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20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10 审议通过《分红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64,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344%;
反对 1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7%;弃权 25,902,0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46,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0834%;反对 15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09%;
弃权 126,4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15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11 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87,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451%;
反对 12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1%;弃权 25,902,08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69,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1580%;反对 12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63%;
弃权 126,4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15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选举 WOO SWEE LIAN 先生、
樊世新先生、陈旺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7.01 选举 WOO SWEE LIAN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44,6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20,479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639%。
    7.02 选举樊世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2,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08,482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45%。
    7.03 选举陈旺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2,6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08,483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45%。
    8、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选举郭志成先生、汪献忠先生、
张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8.01 选举郭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42,6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18,475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573%。
    8.02 选举汪献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2,6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08,48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45%。
    8.03 选举张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2,6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08,472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44%。
    9、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选举张大超先生、齐家辉女士
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 选举张大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42,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18,476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573%。
    9.02 选举齐家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2,6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08,474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夏青、侯燕玲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